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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够工龄均应交流 年选贫困区校长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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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教师队伍建设相关政策。教育部表示,将扩大校长教师交流的范围,明确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工作或任教达到规定年限的校长或教师,原则上均应交流。

教育部指出,根据调研统计,截至2013年8月底,已有22个省(区、市)地方政府出台了关于教师流动的相关政策,并在实际推进教师流动工作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教育部提出,这次三中全会的《决定》,将实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作为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进一步提升了加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教育部考虑在以下5个方面加大改革力度:

一是提出加快建立校长教师交流制度的目标。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率先实现县域内教师校长资源均衡配置,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促进教育公平和择校问题的解决,整体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二是扩大校长教师交流的范围。根据各地实践经验,明确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工作或任教达到规定年限的校长或教师,原则上均应交流。重点推进城乡学校之间、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乡镇中心小学与村小学、教学点之间的校长教师交流。重点推进骨干教师和优秀管理干部的交流。

三是创新校长教师交流的方式方法。实行轮岗交流制度与共享优质校长教师资源相结合。鼓励采取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手拉手、教育集团、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办学模式和手段,扩大智力交流的覆盖范围。

四是强化校长教师交流的激励保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在编制核定、岗位设置、职务(职称)晋升、聘用考核、薪酬待遇、评优评先等方面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鼓励校长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或任教。

五是建立“县管校用”的义务教育教师管理制度。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管理教师人事关系和聘任交流,使教师由“学校人”变成“系统人”,为校长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提供制度保障。

(原标题:教育部:校长教师工作达到规定年限原则上均应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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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每年遴选贫困地区校长参加国家级培训

教育部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2013年起,教育部每年遴选2000名中西部地区国贫县、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参加国家级培训。为解决农村学校校长国家级培训机会偏少、整体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不高等问题,近日,教育部启动实施了农村校长助力工程。从2013年起,教育部每年遴选2000名中西部地区国贫县、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参加国家级培训,提高他们实施素质教育、解决办学重点难点问题的能力。

优化培训内容、师资队伍,解决培训针对性不强的问题。一是要求各地根据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围绕实施素质教育和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针对农村学校校长的实际需求,设计安排有针对性的培训内容,其中实践性课程不少于50%。二是要求各地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和信息技术作为培训必修内容,鼓励培训机构邀请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等优秀典型作先进事迹报告,提高职业道德教育实效。三是要求培训机构组建专兼结合的培训者队伍,其中优秀一线校长和教育管理干部所占比例不少于50%。

创新培训模式,解决培训实效性不高的问题。农村校长助力工程实行“集中培训+返岗实践”培训方式。其中,集中培训阶段共25天,通过专题讲座、案例教学、影子培训等环节,帮助农村学校校长学习借鉴优秀中小学的办学经验,掌握诊断学校发展问题、制定学校发展规划的基本方法。返岗实践阶段共50天,农村学校校长在培训专家的指导下,制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实施学校改进行动计划,提高管理水平。

健全完善培训制度,解决培训机制缺乏活力、培训质量有待提升的问题。一是首次实行培训项目招投标机制,邀请省级以上专职校长培训机构、师范大学、中小学校参与竞标,切实激发培训机构参与的积极性。二是积极探索参训校长自主选择培训机构的机制。三是建立评估监管制度,采取适当方式对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教学安排、管理服务、学员满意度等状况进行检查,公布评估结果,并将评估结果作为下拨培训经费的重要依据。四是建设集项目申报评审、学员选学研修、培训机构评价于一体的校长培训网络平台,加强对农村校长助力工程的过程管理。

教育部农村校长助力工程的启动实施,将有助于进一步发挥国家级培训的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各地底部攻坚、大力加强农村校长培训工作,着力培养一批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带头人,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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