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远比剧情更加狗血,纷纷扰扰了近一年的李天一案今日二审,案件的不公开审理让人们继续着猜谜一样的游戏。李天一二审是否维持原判?李某某二审会不会减刑?成为徘徊在大家心头的疑问。人们除了关注这个案子二审结果之外,或许更该关注这个案子所折射出来的种种问题。
现实远比剧情更加狗血,纷纷扰扰了近一年的李天一案今日二审,案件的不公开审理让人们继续着猜谜一样的游戏。李天一二审是否维持原判?李某某二审会不会减刑?成为徘徊在大家心头的疑问。

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发展到今天这样一种万众瞩目、众说纷纭甚至引起公众舆论意见尖锐对立的地步,不能不说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一个奇观。现如今,人们除了关注这个案子二审结果之外,更该关注这个案子所折射出来的种种问题。
比如说仇富仇官问题,倘若李某某不是李双江之子,也许不会引起这么大的波澜,媒体与公众对李天一的激烈批判,不仅指向他的恶行,更指向他的出身、家庭与教育;还有被媒体评论至滥的名人明星子女教育问题,这个救子护子心切的梦鸽为所有的人提供了一个负面的榜样。

再比如说律师职业道德问题,一起涉及未成年人和性犯罪,两方面都不适宜公开发布更多信息和细节的案子,却被某些律师出于某些目散布过多信息;再比如舆论对立问题,在案件发生以来,一些媒体不断发布一些小道消息,刺激着网络舆情持续走高;还有道德认识问题,几乎凡有李某某父母出面的消息都会换来网络上下骂声一片,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这些问题所反映出来的,恰恰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征象,或者说,真相。
正如,狄更斯在《双城记》的开头所说:“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时代,这是愚蠢的时代;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人们面前有着各样事物,人们面前一无所有;人们正在直登天堂,人们正在直下地狱。”
接下来,让我们静等二审的宣判,静等大戏落幕散场。
新闻背景:
2013年11月19日上午9点,北京一中院少年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李某某等强奸案。同时,田参军律师还透露被害人杨女士目前的状况,仍不宜参加法庭审理,她的相关诉讼权利全部由其代为行使。
李天一案二审梦鸽避见媒体 新视频证据内容曝光
11月19日,李双江之子李天一涉嫌轮奸案二审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进行,此案在少年庭不公开审理。当日上午8时15分左右,押解李天一等人的法警车驶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南门,8时45分,李天一母亲梦鸽乘坐黑色帕萨特轿车驶入法院。9时整,李天一新任主辩律师张起淮抵达现场,但由于迟到没接受记者采访。张起淮此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辩护方向主要是指出“一审判决中的错误”。
梦鸽到场躲避媒体
新任律师迟到未受访
早上7点钟左右,就有警车陆续到达法院门口。但与一审时情况不同的是,直到8点,一中院门前只有十余家媒体记者,与一审开庭时法院门前人头攒动的景象大相径庭,法院南门停车场专门开辟了媒体区域。8时45分,李天一母亲梦鸽乘坐黑色帕萨特轿车驶入法院。8时40分左右,同案犯律师李在坷抵达现场,在接受采访时他表示李天一有被减刑的可能。9时整其新任主辩律师张起淮抵达现场,但由于迟到没接受记者采访。在法院门口,张起淮还与警卫交涉了将近五分钟,才得以进场。
新视频证据内容曝光
律师辩护意见针对一审中的错误
之前,李家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新的视频证据,内容是律师按照整个事件的证人证言,将案发现场重新走了一遍,以通过自己的实践来驳斥此前认定李天一有罪的证言。例如,此前证言称,当时杨某掉入床和墙的夹缝,律师通过验证此处根本容不下一个人。还有,此前证言称,杨某被李天一等人拽着头撞向电视柜,律师通过验证认为电视柜的高度根本撞不到头等等。此外,李家还有一份专家意见向法院提交,并申请了此前的鉴定人出庭。18日晚有记者致电张起淮,张律师表示,正在为庭审做准备,他表示将提出“一审判决中的错误”,但他拒绝透露案情及更多的辩护意见。
专家分析
11月1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李天一等强奸案,此案在少年庭不公开审理。记者连线中央民族大学法学教授田?li>罚源税父隽俗约旱乃捣ǎ⒆鞒龆蟛换岬髡钐煲涣啃痰呐卸稀?P>关于媒体报道的提交新证据
李家之前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新的视频证据,内容是律师按照整个事件的证人证言,将案发现场重新走了一遍,以通过自己的实践来驳斥此前认定李天一有罪的证言。此外,李家还有一份专家意见向法院提交,并申请了此前的鉴定人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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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li>范约钦弑硎荆骸坝忻教灞ǖ浪悼梢约跎倭侥晷唐冢械乃悼梢约跎傥迥辍N胰衔馐强嫘Φ幕啊!?P>田?li>繁硎荆紫龋钐煲徊⒚挥刑岢稣庋纳纤咔肭螅羌岢治拮锉缁ぁU庋芯鼋峁挥腥挚赡堋5谝恢郑衷校饧负跏强隙ǖ摹5诙忠允率挡磺逦煞⒒刂厣螅坏谌忠灾ぞ莶蛔阄芍苯痈呐形拮铩?P>其次,二审是纠错程序,对一审判决的改判或裁定发回重审以一审存在错误为前提。一审没有对李天一作减轻处理不是认定事实错误,更不是适用法律错误,而是在李天一坚持不认罪不赔偿的客观事实基础上正确适用法律的结果。
法律行为具有时效性,同样的行为在诉讼不同阶段带来的法律后果不同,李天一二审改口认罪赔偿不能改变一审作出判决时所依据的客观事实。“二审不会调整对李天一的量刑。”田?li>匪怠?/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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