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二审11月27日宣判,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时被判有期徒刑10年。梦鸽27日依旧躲避媒体,并从北门低调进入法院。
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11月27日上午9时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区西中法庭公开宣判。李某某强奸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时被判有期徒刑10年。
相比11月19日二审时迟到,李某某律师张起淮27日不到8点就抵达法院,但未接受媒体采访。8点40左右,受害人杨女士律师田参军从法院西门低调进入。
宣判前,田参军认为二审是终审,审判结果与一审不会有太大出入,而且法律申诉途径已经走完。他说:“不认罪再道歉都没用,不然对减刑没有影响。” 另外,受害人杨女士27日依然未出庭,田参军透露受害者仍在接受药物治疗。
同案被告律师李在珂27日宣判前也不看好减刑,他认为维持原判的可能性很大,“因为一审时证据已经很充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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