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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案维持原判 梦鸽面无表情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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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上午9时,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李某某等5人强奸上诉一案。该案二审裁定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图为梦鸽低调现身离开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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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鸽乘专车离开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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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结果,李某某律师张起淮说:“如果法律允许,我们还会坚持。”并表示梦鸽和他的态度一致。图为梦鸽低调现身离开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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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车辆遭记者围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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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进行终审宣判,法院维持一审判决,驳回李某某等人上诉。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微博称,将于今天上午9时在西中法庭公开宣判上诉人李某某、王某及原审被告人魏某某(兄)、张某某、魏某某(弟)强奸上诉一案。因本案部分原审被告人的犯罪记录依法应予封存,所以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87条的相关规定,未组织人员旁听本次宣判。

案件回顾:

今年9月26日,海淀法院曾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之后,李某某和王某均提出上诉。

11月19日上午9时,北京一中院对此案进行了二审不公开审理,庭审一直持续到当晚10时许。

二审中,李某某及其辩护人继续坚持无罪,王某一方也坚持无罪,两方欲提交的所谓新证据及调取新证据的线索,均没有被法庭准予提交。魏某某(兄)的辩护人李在珂请求法庭予以改判,对其宣告缓刑,另外两名原审被告人的辩护人均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持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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