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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大学回应火箭院长胡娟被免:仍正常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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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处长蔡荣生持假护照闯关被抓,牵出了时任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执行院长的胡娟。近日,有媒体报道,胡娟涉嫌文凭造假和论文剽窃,已经被罢免教育学院执行院长的职务。不过12月5日,人民大学回应称,胡娟仍在正常上班。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中心回复称:“我们已注意到媒体涉及我校胡娟的相关报道。目前,胡娟在正常上班。希望媒体以我校正式发布的消息为准。”

1972年出生的胡娟,39岁时成为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执行院长,曾是人大最年轻的院长,2013年11月因涉嫌文凭造假和论文剽窃被免职。之后,胡娟快速的升迁速度与不甚详细的履历便成为人们质疑的焦点,被称为“火箭院长”。人民大学教授张可云就在博客中称,胡娟在当教授前,为了实现教学工作量的“0”突破,只给研究生开设了一学期的“大学生思想道德”的讲座课。在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晋升教授必须有一定的课时工作量,每年9个学分,当5年副教授才有资格申请教授职位,因此必须至少有45学分才有资格成为教授。胡娟只有两个学分,并不具备当教授的资格。而且中国人民大学规定当教授者必须为本科生讲过课,胡娟没给本科生讲过一天课,在这一方面也不具备当教授的资格。

人民大学副教授米辰峰在博客中写道,胡娟的教授职称是2010年7月底才批准的,然而早在此前10至18个月,学校在向上级和各兄弟院校同行专家报批的申报“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多种文件中,称拟议中的院长带头人是资深教授胡娟,把当时实际上的青年副教授胡娟称为资深教授带头人,申报一年多,显然不符合规定。对此,一份人民大学2009年的教授评定文件显示,应聘教授的条件中确实有关于任职年限和教学方面的要求。文件规定:应聘教授需任职副教授5年。而应聘副教授则是“获得博士学位后,任讲师3年;获得硕士学位后,任讲师6年”。在教学方面的要求中,学校需要核对应聘教师近五年授课的情况。其中,教授的年均周学时为3学时,副教授为4学时。

对于胡娟在职称评定方面受到的质疑,教育学院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职称评定是在教育学院成立之前,因此我对此事并不知情。”

对于胡娟行政职位变迁的简历,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的描述并不详细,至少与其他学院院长的信息相比不够详细。对于胡娟校内任职的简历,人民大学网站上仅仅简单罗列如下:2002年起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学校办公室副主任,校长秘书,高等教育研究室副主任,高等教育研究室主任,校长事务助理,学校发展规划处处长等职。对此,人民大学副教授米辰峰在网上公开质疑,称胡娟始终没有勇气公布官员履历理应公布精确到年逐级升迁的任职单位、官衔名称及其完整系列起止年代。对于这些质疑,有知情人士称,学校网站上公布的教师简历,是由教师自己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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