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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民主在知识界已有很大的共识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宪政民主作为中国政改的必经之路和作为结束“历史循环”的标志在知识界已有很大的共识;只是,对于宪政民主何时到来和如何到来却是众说纷纭。

一种看法是,只要经济上有了大的发展,等人们都较为富裕了,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或者说问题也就好解决了;这也是官方当前的做法。可是,我们且不说怎样才算人们都较为富裕,仅就经济上的发展来看,如果没有政治、文化等方面的相互辅益,经济上能有多大的发展空间呢?至于说到人们都较为富裕,我们可以说,人们的生活都有了保障,在温饱的基础上又有了很大的提升等等就算做普遍较为富裕了;但具体到每个活生生的人的时候,“都较为富裕”却是遥不可及甚至是永远不可能到来,毕竟人的穷和富是对比而形成的。而从我们现有的经验和知识来看,除却共产主义人们可能普遍富裕外,反倒是普遍贫穷才是经常可能的。

即便人们的生活都有了保障,在温饱的基础上又有了很大的提升以致于可以享受生活;如果我们承认人与人的关系是建立在物的关系的基础上,人们既已生活舒适,他就既犯不着无事生非去侵害别人的权益也没有必要去关心谁来执政或掌权;那么,此时的宪政民主对于人们而言又有什么意义呢?而且既然人们均可以享受生活,人们就不仅不关心谁来执政或掌权,而且对权力本身不也一并失去了兴趣么?对于掌权者而言除了与其他所有职业的共同性质外权力不就只是一种负担了么?

如果单纯以经济的发展作为解决一切问题的办法,假设它能解决的话,它就确实能解决一切问题。而它果真能解决一切问题的话,政治的、文化的问题就不仅毫无意义而且从一开始就不会存在。

  我们也确实可以说,我们的较为富裕的观念可以对比其他国家而产生;我们追求富裕生活的观念也确实是受到其他国家的影响。但是,我们更应该看到人的特性是什么?那种以为只要比其他一些国家富裕了,人们就不再追求的看法是一种偏见;即便再美好的目标当其达成后,这一目标就很快失去光彩,其他目标也很快就取而代之;别的人以及其他国家的种种好处,与其说是人们追求的目标,不如说是人们追求自己美好生活的借口。

一种看法是,希望执政者凭借智慧、勇气和对历史的责任积极地推动宪政民主。既然政治、经济、文化等相互影响,单纯依靠经济改革不能解决问题,那么,政治、文化等的相应改革就是势在必行的。可是,我们本来就是一个以宪法为根本大法,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最高权力的共和国,也即我们现在就是一个宪法至上的人民主权的共和国;我如果作为一个有决断能力的执政者,那么,我要改什么呢?如果说,这种政体没有被很好的施行,那么,这就只是施行的问题而不是政体的问题。说到选举权,我们的法律不一样是规定了普选权么?

既然我们的法律包括根本的宪法对人们民主的权利、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等都作出了规定,而法律不能实行,这难道仅仅是执政者一方就力所能及的么?比如,作为某个选区的选民拥有选举权,而这个选区的人们更多的是关心节假日是否能得到些额外的福利而很少关心选举权,我作为执政者就把安排选举的费用换成额外福利发放给人们,那么,我没有尽到责任么?我不正是认真地履行了人们赋予我的权力并且是人民主权的体现么?

托克维尔在他的《旧制度与大革命》中对“文人政治”或者“文学政治”提出了批评,但是我们在看到文人的发言致使人们对自己的生活开始感到不能忍受的同时,我们是否也同样得考虑一下是什么让人们的生活实实在在的处于一般的状况甚至很差的状况,以致于人们稍稍一开始反思自己的生活就感到无法忍受呢?如果说文人的发言应该对法国大革命负责,不公正的法国社会状况是否更应该负责呢?而不管怎么说,法国毕竟经由那次大革命而最终于100多年后解决了权力合法性的问题,并留给了全世界“人民主权”的遗产。或许人们会说,不发生血腥的暴力屠杀,法国一样可以找到和平的社会进步办法。我也认为这是极有可能的,现实中也有这样的例子,但我却认为责任不在启蒙思想家的身上;我也同样认为,如果作为一个社会的良知的知识分子不能作出对社会问题的独立和深刻的发声,这个社会一样会极有可能爆发革命;就如我们的历史上,自儒家思想定于一尊两千余年以来,知识分子们从来没有鼓噪过别的学说,悲剧却没有因此而避免;而且经过了数不清的革命,我们的权力合法性的问题仍没有得到解决。

该书中还提到了一个让我们较为关心的问题是,法国大革命爆发的时候,人们的生活较之从前还是好的。我的看法是,人们在生活变得较好了以后对不公正和不民主感到不能忍受;当人们的生活更好的时候,人们对不公正和不民主就感到更不能忍受;除非所有的人都达到了享受的程度和都面临挨饿的状况时,民主和公正才失去意义。

200多年前的法国大革命,让我们不少人看到了启蒙可能导致的可怕后果;但是,与其说是法国大革命才让我们看到了启蒙的危险性,不如说是“民智未开”的问题才一直是我们所面对的最大问题;而在我们看到启蒙的危险性的同时,是否更应看到当时法国国王路易十六一系列行为的更大危险性呢?如果当时他能顺应时代潮流,适时地做出变化,革命是否还会发生,我们还真不好说。而“民智未开”的状态不论如何是否会一直保持下去呢?

对于启蒙而言,只有在人们对某个问题有了相当的了解后才有可能启蒙别人;正如,当一个人勇斗歹徒而救助了他人,在我们提出这个人为什么救人的问题时,有人告诉我们说,这是一种见义勇为的美德;但是在他不能告诉我们这为什么是一种美德以及他为什么依据这一美德而救人之前,我们又得到了什么启蒙呢?如果这也算是启蒙,我们倒是因此而变得更愚昧了。在是否有能力启蒙他人尚未可知之前,就开始担心启蒙的种种不利,就显得有些滑稽了。而对于那些被遮蔽或掩盖了的事实真相,如果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那么人们不仅有知道真相的权利,也有对此说话发声的权利;如果说,说出真相的人因此而启蒙了他人并对社会造成了损害,那么,遮盖真相的人就因此而蒙蔽了他人从而对社会造成了更大的损害;如果我们认为应该对说出真相的人做出提醒并予以警惕,那么我们更应该对蒙蔽真相的人做出提醒并更值得予以警惕。

还有种看法是,领导干部不做到一定级别对政治问题都是没有多少发言权的。言下之意好似是说,只有到了一定级别的从政者才更有执政经验,对政治事务也才能看的全面和清楚,更不用说没有任何执政经验的其他人包括知识分子了。但是,这种看法混淆了两个问题,一是丰富的执政经验不等于丰富的政治理论;他们可以胸有成竹的应对各种社会事件,但也往往因身陷繁杂的社会事务和官僚系统而不能较好的对经验进行提炼和升华并因此而囿于自己的经验。一是他们对政治事务虽看的更全面和清楚,但他们也往往因处于管理者的位置而不能使自己的认识保持中立,正如,发生民事纠纷的双方,他们虽然对纠纷的事实最为清楚,但却很难保持客观公正的看待纠纷而需要第三方来仲裁。对于没有执政经历的人来说,他们虽然缺乏执政经验却不缺乏社会经验;作为知识分子不正是要把社会经验包括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等等进行提炼并发现其中的规律为本职么?如果以执政经历作为对政治问题发言权的基础,那么,没有从商经历的人对经济问题也就没有发言权了;而那些整天忙于教学、写作和科研的人既不从政也不经商,他们就对什么都没有发言权了;至于它们教什么、写什么、研究什么,我们也就不得而知了。

作为社会良知的知识分子,他的职责在于得出智慧的结晶;而这些结晶对于社会的利与弊则是政治家所要面对的问题;而假如真是真知灼见,又怎么能对整个社会造成弊大于利的后果呢?如果真的造成了弊大于利的后果,我倒更认为是人们没有对真知灼见有正确的理解和把握,而不在于真知灼见本身。

对于当前的情形而言,不是启蒙太过了,而是启蒙还远远不够。正如,如果人们不能深刻的意识到人的独立性以及基本的人权观念不能深入人心,即便执政者以极大的智慧、勇气和责任硬性推行三权分立、一人一票等制度,那么,人们甚至用请一顿饭的带价就可以将他人手中的选票据为己有,而那些善于拉拢和收买并拥有财富的人亦可以轻易的让所有的民主制度成为空壳;到那时候,我们又该改革什么呢?

我们仍不知道真正的宪政民主何时和怎样到来,但我却敢肯定,知识分子和执政者的良性合作恰恰不是知识分子失去自己的独立性而依附于执政者,相反,而是独立的思考和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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