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今日刊发文章《省委常委班子开展党的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方案中公布了整改任务和措施的分管领导,其中省委秘书长李海涛在列。记者随后从黑龙江省委有关部门证实,李海涛日前已任黑龙江省委常委。
简历
李海涛,男,汉族,1963年9月生,黑龙江巴彦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哈尔滨工业大学EMBA(高层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助理经济师。
1980.09----1984.08,黑龙江省八一农垦大学财会专业学生。
1984.08----1990.03,黑龙江省计委国土办科员。
1990.03----1992.05,黑龙江省经委综合处科员。
1992.05----1996.06,黑龙江省经贸委办公室党组秘书(正科级)。
1996.06----1997.04,黑龙江省经贸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7.04----1999.03,黑龙江省经贸委财政金融处副处长(其间:1996.08-1998.09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1999.03----2000.06,黑龙江省经贸委财政金融处处长。
2000.06----2000.08,黑龙江省经贸委扭亏增盈办主任。
2000.08----2003.01,黑龙江省经贸委副主任。
2003.01----2003.12,黑龙江省政协经济委副主任、省经贸委副主任。
2003.12----2004.10,黑龙江省政协经济委副主任、省经委副主任。2004.10----2005.01,中共黑龙江佳木斯市委副书记、政府代市长。
2005.01----2010.02,中共黑龙江佳木斯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
2010.02----2011.05,中共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委书记,委员,常委;
2011.05----2011.06,黑龙江省政府党组成员;
2011.06----2013.12,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秘书长;
2013.12---- 黑龙江省委秘书长;
据《黑龙江日报》报道,2014年1月7日,李海涛以黑龙江省委常委、秘书长的身份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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