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1月7日下发《关于给予新疆兵团卫视和四川卫视暂停商业广告播出处理的通报》,决定9日零时起至16日零时,暂停四川卫视所有商业广告播出7天;9日零时起至24日零时,暂停新疆兵团卫视所有商业广告播出15天。
出版广电总局指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卫视频道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自1月1日实施后,在三令五申和多次责令整改的情况下,截至6日凌晨,新疆兵团卫视播出的“鬼谷子下山大罐”和“香薰睡眠宝”,四川卫视播出的“中华玉兔登月紫砂壶”,时长均超过20分钟,严重违反了有关规定。为严肃纪律,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处罚决定。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强调,规范卫视频道电视购物短片广告播出秩序,事关媒体公信力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各卫视频道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坚决杜绝违规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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