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0日,安徽亳州蒙城县代克民、李保春、李超3人被法院宣告无罪。8年前,他们被警方逮捕,关押在蒙城县看守所,被控是该县12年前的一起致3死2重伤灭门案的犯罪嫌疑人。代克民等3人曾3次被亳州中院判处极刑,均被安徽高院发回重审,这是亳州中院第4次宣判。虽然法院判决他们无罪,但他们并未能立即回家,而是被当地政府安排到外地“疗养”。图为被告人李保春的律师(左)正在赶往法院。

10日庭审结束后,3辆轿车从后门驶出。据了解,里面坐着3名被告人及每家2至3名家属,有镇领导陪同。知情人透露,亳州市早在半个月前就准备了此案宣判后的应对措施,其中以被告人身体不好为由送到外地疗养。上述3辆轿车先赶到淮南,当天他们在宾馆住,次日去医院检查身体,要求每名被告人仅留一名家属陪同。他们于当天下午赶到合肥。知情人称,轿车到达合肥某处前,一路上镇政府领导都没告知车内的代克民等3人及家属他们的具体目的地。图为蒙城县人民法院门前大量民警聚集在此看守。

1月9日晚上,被告人代克民的亲家等待次日宣判结果。

昔日的前代庄老村已变为农田,12年前的凶案现场已看不出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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