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军审法13日第2阶段移交司法机关,移交案件中包括林毅夫判逃案。曾有猜测指林毅夫或将不受通缉得以返台,但相关部门表示将继续发布通缉。
因洪仲丘枉死案引发军审法修法的声浪,13日将第2阶段移交司法机关,预计有160件审理案件、280件检察案件,移监收容人约74人,其中还包括判逃大陆的前陆军连长林毅夫、潜逃出境的前国安局上校组长刘冠军、前年7月潜逃英国的军情局女中尉叶玫等人案件。
经法务部与国防部协商,决定将林毅夫案移由金门高分检处理。而这引发外界质疑林毅夫是否因此解套?因林毅夫案适用于旧法,已过追诉期,应撤销通缉,但金门高分检与军检署抱持着同样见解,认为林毅夫属“继续犯”,没有时效问题,将继续发布通缉。
未来军情局的司法案件全交由司法单位处理,国防部资料显示,预计移送160件审判案件、280件检察案件(含通缉、执行等案件),收容人移转部分,执行中有65人,侦查审理有9人,合计约74人。
其中的案件还包括判逃大陆的前陆军连长林毅夫、潜逃出境的前国安局上校组长刘冠军、前年7月潜逃英国的军情局女中尉叶玫等人。
1979年林毅夫担任金门马山连长,5月16日晚间竟携带军籍证明及相关资料,从金门游至厦门,投奔大陆,构成所谓军人投敌罪,根据陆海空军刑法第24条第1项,可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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