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委会主委王郁琦13日表示,以美国国会自由贸易谈判中“事前参与”制度,要求台湾应该比照在两岸贸易谈判中建立事前参与机制,这不是台湾宪法的设计。进行两岸协议审议机制相关讨论必需先比较各国制度设计背后的理由与差异,才能避免宪政争议。
针对立法院长王金平表示,希望立法院成立“两岸事务处理小组”,在两岸谈判时可“事前参与”,王郁琦说,美国宪法中明确规定国际贸易相关权力由国会享有,才会有国会授权,现在有人以美国国会自由贸易谈判中“事前参与”制度,要求台湾应该比照在两岸贸易谈判中建立事前参与机制,但这并不是台湾宪法的设计。
王郁琦说,美国的设计在世界上非常少有,因此在进行相关讨论时,应该要仔细比较各种不同制度设计背后的理由,才能避免宪政争议。
王郁琦10日赴立院向院长王金平及朝野党团报告相关的访问行程,以及“王张会”安排等事项,立法院长王金平表示,在朝野党团与陆委会同意签署不得接受“一中框架”等主决议,属措施性法律,约束力等同法律。
立法院朝野党团签字同意民进党、台联所提两项主决议案,要求王郁琦前往中国大陆访问期间,不得签署任何政治性的文件,或发表共同声明、新闻稿;不得接受、呼应“一中框架”、“反台独”等危害主权主张,或谈判这些政治性议题,否则负政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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