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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整风为期8月 触角延至官场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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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竿子捅到底”直达县团级部署第二轮整风后,中共中央办公厅日前印发“指导意见”,对中共第二轮整风的总体要求、参与单位、重点任务、工作流程进行规范。指导意见明确第二轮整风从2014年1月开始,至2014年9月结束,为期8月分三步走。值得注意的是,此轮整风触角延至官场之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组织亦被纳入其中。

中共中央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意见》明确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1月开始,至2014年9月结束,为期8月。

具体参加单位主要是:市、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组织,未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高等学校、省属国有企业以及部分中央和国家机关、中管金融企业、中央企业的下属单位和分支机构。其中,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组织的被列入值得关注。这意味着中共此轮整风运动,已经由原来的重点整治官场诟病,蔓延至官场之外。

《意见》要求,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与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紧密衔接、上下联动,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有关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意见》明确是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不放,集中解决市、县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同时,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把改进作风的要求真正落实到基层,真正让群众受益。

《意见》亦明确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分三步走:一是学习教育、听取意见。要求结合实际抓学习教育;直接到群众中去听意见。二是查摆问题、开展批评。要求找准找实突出问题;认真撰写地照检查材料;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三是整改落实、建章立制。要求上下联动抓整改;狠抓专项整治不放松;把正风

肃纪一抓到底;健全和落实制度规定,称整改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意见》再次明确中央政治局常委各选择一个县,作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示范带动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同时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建立联系点,指导推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并提出要强化分级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对象提出不同目标要求,“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鼓励探索创新,给基层留出空间,把规定动作做到位,使自选动作有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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