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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官名人僭建处理慢 港屋署挨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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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起传媒揭发包括两名特首候选人唐英年及梁振英等多个高官名人僭建,屋宇署自该年起采用“特别程序”,优先处理知名人物僭建个案。不过,申诉专员调查屋署针对名人僭建执法程序,在47宗个案中,9宗涉执法延误,批公署难符公众期望。

2011年起传媒揭发多个高官名人僭建,包括两名特首候选人唐英年及梁振英的大宅分别有僭建。屋宇署后来采“特别程序”,优先处理这类个案,适用范围涵盖特首、司局长、行会成员、立法会议员及社会有影响力人物,时任发展局长林郑月娥2012年2月正式向外公布有关政策。

申诉专员调查后指出,截至2013年底,屋宇署处理了46宗“特别程序”个案,当中已完成29宗,17宗仍在跟进。其中15宗严重而需“优先取缔”的名人僭建个案,有9宗个案执法未如理想,难符公众期望。有两宗个案,屋宇署确认名人单位有僭建物后,署方超过半年仍未发劝喻信,6宗业主收到劝喻信期限届满逾1年,署方仍未发清拆令。两宗涉清拆令过期逾半年,署方仍未发警告信,一宗则是发出警告信约8个月后,署方才检控业主。

另外,该程序要求署方收到投诉后,优先“三数天内”派人巡查,但有一宗个案延至第10日署方才到场调查,较一般时间迟一周,署方事后解释相关职员因公务繁忙而延误。另外大部分个案,署方职员能实时辨别物业有否僭建,但有一宗个案首次视察数个月后仍未能确定是否僭建。

调查报告指出,由于屋宇署对名人个案采取较优先的视察及扼要交代,公众自然特别关注该署的后续跟进行动,因此上述9宗个案的执法效率,实难以符合公众期望。

申诉专员黎年强调,没证据显示署方蓄意延迟处理,皆因申诉专员公署在2011至2013年内,处理逾100宗有关屋宇署处理僭建的投诉,近30%投诉署方执法延误,反映无论是否涉及名人,署方僭建执法均需时过久。他估计,屋宇署处理个案进度缓慢,是因为2011年起优先处理个案上升,加重工作量。他要求署方审视人手资源加强效率,否则或会影响公众对部门的观感。

公署高级调查主任冯天丽批评,屋宇署自制定特别程序后,至今两年来却仍未制定相关指引,前线职员处理个案时或有偏差,导致延迟执法,要求署方为特别程序制定指引,并加快向公众公布僭建个案情况。对于公署批评,屋宇署响应称,未能同意上述评论,因处理名人僭建个案的“既定程序”只是体现“率先视察”,目的为早日确定所涉僭建物是否存在,释除公众疑虑,不包括任何后续执法行动。署方强调会按照一贯政策及程序,按部门整体就僭建物订立的执法优次,“一视同仁、不偏不倚”地执法,不会因业主是高官或名人,而令执法“特别加快或特别拖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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