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富平贩婴案暴露出一个以张淑侠为中心、跨越数省的贩卖婴儿团伙。随着张淑侠一审被判死缓,其所在医院的相关涉案人员涉嫌失职一案也在1月24日宣判,副院长姚军民、产科主任高文平、产房临时负责人司欣,四人犯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成立,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月24日9时陕西富平贩婴案相关事业单位人员涉嫌失职一案宣判。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高文平、司欣、姚军民、王莉四人犯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成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司欣判有期徒刑一年;高文平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姚军民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王莉免予刑事处罚。
公诉方经审查查明,案发前,被告人王莉为富平县妇幼保健院院长、姚军民为分管产科的副院长、高文平为产科主任、司欣为产房临时负责人(助产士)。4人身为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未能正确履行相关职责,致使张淑侠趁机从医院将多名婴儿抱出拐卖。此案发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早在10天之前,即1月14日9时,陕西富平贩婴案的主犯张淑侠一审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张淑侠作为陕西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副主任,涉嫌多次以新生儿患有传染性疾病和先天畸形等为由,建议家属放弃新生儿,而后将婴儿贩卖。从2011年11月到2013年7月,张淑侠总共向中间人卖出7名婴儿,中间人又将这些婴儿转卖到中国中东部地区。其中6名婴儿被送还或被警方解救,有一名婴儿被父母抛弃,被以1,000元的价格卖出,后来死亡。
贩卖儿童在中国是一个突出问题,尽管中国规定了包括死刑在内的若干严厉法律制裁。有些家庭从人贩子手中购买儿童,在一定程度上是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严厉的独生子女政策以及不懂法律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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