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文明者, 我想,也不过是能用尽心智去解决切身的问题而已。
----老舍
谨以老舍先生之语,向胡先生致敬!老舍先生一句“不过用尽心智而已”轻松至极,在物欲横流的今天,谁在用尽心智去解决我们切身的问题,谁有这个能力,谁有这个责任心,谁有这种使命感?且看胡先生讲话:
一、废除国有,保护私有财产是经济转型的关键
说到中国经济转型或者改革,首先应该是公有制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我认为,中国向市场经济转型,至今才取得了一半的成功。我们的市场经济只是在商品领域市场化了,而主要的资源和生产要素都还没有真正地市场化。譬如土地不管是国有还是集体所有,都是国家独家拥有,没有真正地市场化。还有资本、金融被政府控制,甚至我们的劳动力价格,因为没有独立的工会----真正替老百姓说话的工会的存在,也没有真正地市场化。
在未来经济改革方面,中国需要做的主要应该是:政府退出对市场的干预,减少行政管制、审批、许可。因为管制越多,权力寻租就越多,腐败就越严重。中国要从根本上解决腐败的问题,那就要减少管制,政府要从市场经济中退出。特别是对国有企业应当进行彻底的改革,废除垄断,开展全面的、真正的竞争。
当然,也可以实行所有制的多元化,国有可能也是一个选择,但是应该把国有局限在提供公共产品的领域。在其他的领域,应该完全是其他所有制的存在。可以私有制,可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或者是合作社等各种方式。
过度的国有制,对中国造成的损害是极大的。它不仅是没效率,最糟糕的是它造成了不公平,造成了腐败,造成了对法治的破坏。
这是因为国有就代表了官场所有!必然倾向于破坏法治。对于国有财产,我们总是倡导大公无私的道德,宣扬国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当面对国有财产出现问题的时候,不需要法治而是用行政手段就可以去解决;盗窃国有资产的行为,往往用行政手段就可以制止。所以国有越多的地方,也就是越不讲法治的地方。这不仅破坏了法治,它还破坏了社会道德。因为道德以及对产权的保护,都是建立在对私有财产保护的基础之上的。
可见,现代法治建立在对私有财产保护的基础之上。所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国王的军队不能进”的故事,即是保护私产的典型案例。
只有当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私有财产时,每个人才会有独立的人格,这样才会建立起现代道德。否则只有毛泽东时代那种所谓的道德,那种个人祟拜的作假的道德。而我们提倡的道德是尼采所说的----主人的道德,不是奴隶的道德。这种主人的道德就是建立在财产独立的基础之上的,财产独立才能人格独立,人格独立才会形成真正的合作,而这种真正的合作才会形成现代道德。
所以,中国未来的改革应该主要是对国有制的改革、对国有企业的改革。我们看到这次三中全会已经决定进行一种实质性的改革。三中全会的公报一出来,大家好象很失望,但是,综观此后的三中全会“决定”和政府的一些做法,我们仔细分析,政府并非拒绝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其实它对国有企业在实行一种围歼式的、围魏救赵式的、侧面的、包围式的一种改革,当然,它还必须说那些“公有制为主体”等等传统话语,但是那些话已经不重要了,关键看他们后面所做的一些实质性的事情,包括政府提到要打破行政性垄断、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降低门槛让民营企业参与竞争等等。实际上国有企业正在进行实质性的改革。
在建立市场经济方面的最重要的第二个改革就是财政改革。这次三中全会也谈到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这是一个很了不起的提法,什么是现代财政制度?这个词也可能我提得最早,因为我提出过一系列制度诸如“现代财政制度、现代金融制度,现代政治制度”等等说法。现代财政制度就是一种公共财政制度,也就是英国从1215年宪章运动以后所建立起来的由民众代表和国会审核、公开透明的带有一种民主博弈色彩的财政制度。宪政实际上是建立在现代财政制度基础上的,有了现代财政制度,有了公共财政,这个国家必然就通向了宪政。
故而,这次三中全会提出现代财政制度具有非常大的意义,可以说如果能够实现,它绝对决定了中国的转型之路。经济领域当然还有其他重要的改革,如金融改革,以后再谈。
二、政治转型应该先法治后民主
中国的第二个方面的转型,那就是政治改革,就是刚才熊飞骏先生所说要建立民主宪政制度,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非常赞成中国应该搞县级选举,但我也不主张中国在目前搞全国性的选举。我主张中国应该是法治优先。先法治,后民主。有人说法治能离开民主吗?的确,不可能长时间地离开,但是在一段时间内,法治可以优先于民主。中国如果没有真正的法治,如果没有真正的宪政、落实宪法,国家一旦动乱,那真是万劫不复。那种结果就是中国会非常惨。
中国应当至少制订和落实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法,把两者关系通过法律确立下来。然后让大家必须遵守法治。这样才能避免未来中国的分裂。当然了,有人说分裂有什么不好,这是另外一种说法,我们不去研究。
先法治后民主,这或许是中国政治改革的一条可行的道路。象新加坡,它没有多少民主,当然也有一点点,不是太多。但它法治方面做得非常好。也许中国需要走这种道路。
当然,我也不反对基层特别是乡镇和县一级实行真正的选举。村一级的选举确如刚才飞骏兄所说,它必然会造成家庭势力、黑社会势力操纵选举的现象。因为他范围太小,但是到乡镇一级的选举有人想操纵就比较难了,到县一级,黑社会、家庭势力想操纵就更难。所以说村一级选举必然是搞不好,而且有人也没有想把它搞好,那么大的事情连个规则----选举法都没有。我们曾在十几年前就呼吁制定村民自治选举法,应该制定一个选举法,但是他就是不制定,他故意让你搞得不太好,搞得不太好他就有借口,说:你看是吧,中国不适合搞民主!所以就一直没有制定这样的选举法,要知道,人大有人大代表选举法,但村民自治选举却没有选举法。
这次三中全会在法治方面有很大进步。据我所知,习近平的思想是优先推行法治的。三中全会的进步在于:提出了改革审判制度,设立跨地区法院,还有司法垂直到省一级。垂直到省一级这是第一步,后面还有第二步,那就是司法垂直到中央。当然也有人说在目前这种条件下,垂直可能情况更坏,可能造成中央政府某些法官的专横,法官完全不受地方的制约。但我认为情况不会更坏,因为中国目前的司法不公突破了社会底线,司法不公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地方的干预造成的。当然,垂直管理不可能解决一切问题,但它是通向司法独立、走渐进之路的一个步骤。这是政治方面的转型。
三、社会转型最重要的是废除户籍制度
社会方面的转型,我认为最重要的就是废除户籍制度,建立一个公民国家。我这里没有说公民社会,公民社会离我们还远。我比较早地提出过废除户籍制度,曾经有个报纸说我是废除派的代表。我在十年前就写过《就户籍制度进行违宪审查的建议》。我主张废除的当然是二元户籍制度,不是废除人口登记,是废除二元、隔离的户籍制度。有人说你的观点太激进了,应该是逐渐地改革,你不是主张渐进改革吗?怎么在户籍制度上这样激进呢?
必须这样认识问题:要看这种制度是否符合现代文明潮流和中国发展趋势,如果它不符合人类文明发展潮流和中国发展的趋势,那就应该废除而不是改革。就象当年西藏废除农奴制度、南非废除种族隔离制度,你还能说要改革而不应该那么激进地废除吗?
中国的户籍制度,在很多方面甚至比南非的种族隔离制度要反动得多。我看过一个资料,在六十年代某一年,南非政府在街上拦截黑人,检查工作证和类似于暂住证之类,然后一年收容了六十多万黑人。中国的户籍制度在2003年之前也一样,收容遣送的何止六十多万人,光北京市一年就有好几十万人。
现在户籍制度造成的问题仍然非常多。它完全是违背了市场经济理念、市场经济的规律,违背了中国政治文明的发展方向、违背了联合国人权宣言等等,所以中国社会转型的关键就是要废除户籍制度。
四、文明转型既要有中国特点,又要符合普世价值
再一个转型,就是整个文明的转型,我觉得要建立我叫做现代中华文明,或者叫文明中国。这个文明要有中国特点,但是同时又要符合普世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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