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火箭提拔”以及违规任用的案例屡屡曝光的当下,近日中央当局下发文件,首次提出防止“带病提拔”建议,对违规任用干部实行“零容忍”态度,每3至5年将对全部有用人权的单位全面检查一遍。
中共当局1月21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干部选拨任用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一文中首次提出防止“带病提拔”,对违规使用干部“零容忍”,并且指出每3至5年分级分类对所有有用人权的单位全面检查一遍。《意见》还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行为的处置办法做了说明,对于跑官要官者不得提拔使用,对于买官卖官者一律先停职。
当前,选人用人大搞不正之风、违规用人现象也时有发生。针对此现状,《意见》指出,要在集中换届以及日常干部选拔任用中严厉查处违规用人行为,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同时,它还提出健全网站举报受理平台“12380”和完善立项督查制度的意见。
对于一些存疑干部的任用问题,《意见》指出对应当核查但未核查的,不得提交党委(党组)讨论决定。要认真核实对人选对象的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在没有查清之前,不得办理任职手续。另外,为了进一步解决查处难、问责难的问题,《意见》重点提出设立倒查机制,强化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
《中国青年报》曾报道称,在上世纪80年代以来副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例中,约有六成的案主,在作案之后仍然获得提拔。其中,在2002年11月至2011年6月期间,72名‘落马’的省部级官员中,有近八成曾得到职务上的晋升。
2012年落马的山东省原副省长黄胜在任德州市市长时人称“黄三亿”,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物,房产达46处。然而,他却相继任职德州市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德州军区党委第一书记、山东省副省长等职,可谓是名副其实的“带病提拔”了。
另外,针对任用干部以及举报地方或单位等诸多事项,《意见》则提出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重点检查与针对性的检查相结合,发挥巡视对选人用人的监督作用,并且指出在每3至5年内要分级分类对所有有用人权的单位全面检查一遍。
2014年中组部在督促对地方违规破格提拔典型案例进行严肃查处和问责的同时,重新修订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之后出台的《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也成为保证《干部任用条例》严格执行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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