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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岭杀医嫌犯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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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温岭“10·25”杀医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连恩青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浙江温岭“10·25”杀医案

2013年10月25日,被告人连恩青来到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耳鼻咽喉科门诊,寻找之前的主治医生。但主治医生不在,他就用匕首捅伤耳鼻咽喉科主任医师王云杰等3名医生。王云杰因受伤过重抢救无效离世。

据悉,连恩青此前为该院患者,对他之前在该院的鼻内镜下鼻腔微创手术结果持有异议。2012年3月,家住温岭市坞根镇的连恩青在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鼻中隔纠偏的微创手术。术后几个月,连恩青觉得呼吸困难且疼痛,但检查显示手术成功。连恩青怀疑医生骗他,多次找医生。2013年10月25日,连恩青携带榔头和尖刀到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对医护人员行凶,致1死2伤。

温岭杀医嫌犯被判死刑

2014年1月22日,轰动一时的浙江省温岭杀医案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10月25日,被告人连恩青因对手术术后效果不满,携带事先准备的榔头和尖刀来到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对医护人员行凶,致一死两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上,行凶者当庭认罪,但对司法鉴定机关对其作出的有精神疾病“疑病症”,他在庭上多次激动否认。1月27日上午,温岭杀医案作出一审判决,连恩青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嫌犯精神状况成关注焦点

2014年1月22日,连恩青故意杀人案在台州市中级法院审理。连恩青的精神状况,是开庭前各方关注的焦点。台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公诉人说,根据鉴定,连恩青作案时的意识清晰、作案动机现实、辨认和控制能力存在,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连恩青在庭上反复表示,自己没有精神疾病。他在辩护陈述的过程中情绪激动,不时地挥动戴着手铐的双手,并几次被审判长提示,要求他控制自己的情绪。辩护律师提出重新做精神鉴定时,连恩青坐在被告席上,不停地摇头。

庭审中,公诉人出具了连恩青作案时用的榔头和尖刀。经他本人辨认,没有异议。法庭上还播放了医院的监控视频,还原了当时的经过。台州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连恩青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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