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淫魔富少李宗瑞抗告失败确定在看守所过年

声明:本文转载自 「台湾《中国时报》」,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被控性侵偷拍女子的台湾富少李宗瑞不服台湾高等法院裁定延押,提起抗告。台湾“最高法院”今天(27日)驳回抗告。李宗瑞确定在看守所过年。

文章配图

台湾富少淫魔李宗瑞。

李宗瑞被控自2009年起,到台北市夜店把妹后,对34名女子下药性侵,再用摄影机和手机拍摄性爱过程,遭检方依涉犯加重强制性交等罪起诉,痛斥他毫无悔意,具体求刑30年有期徒刑。

台北地院一审依9个乘机性交罪,判李宗瑞18年6月徒刑;15个妨害秘密罪部分判3年10月徒刑;恐吓部分拘役40日,妨害秘密及恐吓部分可易科罚金。合议庭并判决李宗瑞应赔偿赔12名被害人总计新台币1425万元。

全案上诉二审后,高等法院在去年12月27日裁定延押,他不服这项裁定,提起抗告。

台湾“最高法院”审理后认为,他涉性侵等案,一度遭检方声押,但当时遭法院驳回,他却在2个月内再犯案,后来遭通缉,逃亡多天后,在2012年8月23日才向检方投案遭检审收押至今,审酌他若准交保,恐有实施性侵犯罪之虞,有继续羁押必要,因此驳回抗告,裁定延押2月确定。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