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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政府官网打夜总会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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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发帖称,政府网站本应严肃,但他在陕西户县人民政府的网站上看到了夜总会和歌舞厅的广告。对此,户县人民政府回应,这是由于网站前段时间改版出现的问题,目前此消息已被删除。

发帖网友名为“蓝田猿人1”,其在浏览户县人民政府网站旅游指南栏目时,看到一条关于酒店介绍的信息。信息显示,三鑫酒店可提供夜总会、游泳馆、康乐中心、歌舞厅等休闲娱乐场地。这条信息于2013年7月9日发布,来源于县旅游局,共有560人次阅读此条信息。“蓝田猿人1”在论坛发帖称,“政府网站本应是严肃的,三鑫酒店这广告打得也太露骨了。夜总会、歌舞厅……严重影响政府形象。”

1月29日,户县人民政府就此事回应,此前政府网站上的旅游信息由各部门自行上传。前段时间,户县人民政府对政府网站进行了改版,即各部门上传的信息经部门审核后,须再经一特定部门审核,才能将信息上传至政府网站。而网友提到的信息是由于改版未删除干净造成的,目前已删除。

政府官网为商业活动做广告这已非首次,当然也不会是最后一次。2010年7月,四川彭州政府官网公众信息网

首页显着位置出现了一条广告,主角是彭州一家中高档饭店。2010年12月,广东省开平市政府公众网首页上,刊登了休闲中心、电力公司、空调销售公司、电脑销售公司、茶叶销售公司、驾驶员培训学校、某小学等七个广告……

财政拨款的政府官网,能不能做商业广告?律师蔡险峰曾对媒体说,政府网站不是《广告法》所称的合法的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是公共资源,利用政府官网做广告是一种侵占公共资源的行为,并且对发布的内容不加审查就直接挂出,有损政府形象,是“自己打自己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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