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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家罗素:不顾高龄追逐每一个穿裙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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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素的第一任妻子爱丽丝是一位美国贵格会教徒,温柔、体贴、大度,但她正如雪莱的哈丽艾特一样,是自己丈夫日益放荡的行为的受害者。正如我们已经注意到的,罗素从小家教甚严,直到20多岁,他对待性问题仍是颇为古板的。甚至于1900年他的兄弟弗兰克,即第二代伯爵,遗弃了自己的结发妻子,到里诺离了婚并再婚,罗素拒不认可他的新婚夫人,还暗示弗兰克,别把她带到餐桌上(后来弗兰克在上议院的法庭上被指控犯了重婚罪)。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罗素变得很像过去的维克多·雨果,越发好色起来,越发不愿遵循社会规范,除非他觉得这些规范对他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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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生活16年之后,爱丽丝实际上被抛弃了,1911年3月19日,罗素在贝德福德广场44号奥托琳•摩勒尔夫人的寓所里拜访了那位充满活力的布卢姆斯伯里的女主人。罗素意外地发现她的丈夫菲利普外出了,便与她做爱。在罗素的描述中,那天晚上他并没有与奥托琳夫人有过“完全的关系”,但是他下定决心要“离开爱丽丝”并让奥托琳夫人“离开菲利普”。摩勒尔可能觉得或是认为“这种事对我无关紧要”,罗素却确信这个丈夫“会把我们俩全杀了”,不过他又 “愿意为那天晚上发生的事付出代价”。罗素马上把这一消息传给了爱丽丝,她“勃然大怒,还说要坚决离婚,并把奥托琳的名字也牵扯进来”。经过几番争吵,罗素“坚定”地说,如果她实施她的威胁,“为了制止她,我会去自杀。”随即,“她的愤怒变得无法忍受。在她大吵大闹了几个小时之后,我给她的侄女上了一堂关于洛克哲学的课。”

罗素关于考虑自己个人私利的说法与爱丽丝的实际行为不符。她对他始终极其克制和温和,确实怀有深厚的感情。她同意去和她的兄弟住在一起,以方便罗素与奥托琳夫人相处。只要遵守公开场合的某些礼仪原则,她丈夫就默许他俩的关系,爱丽丝一直将离婚推迟到1920年5月,之后,她仍爱着罗素。当三一学院剥夺了罗素的研究员资格时,她写信说:”我已经存了100英镑要投资到公债中去,但是如果可能的活,我宁可把这笔钱都给你,因为我担心这种迫害会严重影响你的收入。”在罗素入狱期间,她说:“每天我都会带着最深切的悔恨思念你,几乎每个晚上我都会梦见你。”罗素直到l 950年才与她再次会面。

与爱丽丝的分手伴随着大量的谎言、欺骗和虚伪。罗素一度刮掉了自己的胡须,为的是在同奥托琳夫人秘密约会时掩盖身份。当罗素的朋友们发现正在发生的事情时,都极为震惊:罗素可是一向标榜自己的诚实和坦率的。这段情节带束了他一生中的一段性混乱时期。他与奥托琳夫人的关系并不令人满意。根据他的叙述,“我那时患着脓溢症,我自己并不知道,这影响到我的呼吸,我自己也不知道。她也从来不愿提到。”这样他们的关系便冷淡下来。1913年他在阿尔卑斯结识了“一伦精神分析学家的夫人”,“希望和她做爱,但我想应该先向她解释一下奥托琳的事。”那位夫人听了有关目前这位情妇的情况后,没有表现出多少兴趣,但是她“可以断定,不管怎样,总有一天她(奥托琳)的种种缺点会被忽略的”。罗素“此后再没有见过她”。

接下来,1914年在芝加哥,罗素与一个年轻女郎又发生了一段有损名誉的故事。海伦•达德利是一位著名的妇科专家的四个女儿中的一个,罗素在讲学的时候曾同他们住在一起。按照罗素的话,“我在她父母家住了两个晚上,只与她单独待了片刻。她的三个姐妹为我们站岗,她们的父母有谁走过来,她们就会发出警报。”罗素安排她在那个夏天到英国来,并公开与他住在一起,他将离婚的事搁置在一边。他写信给奥托琳夫人,告诉她所发生的—切。然而,与此同时,奥托琳夫人听说他已经把自己那糟糕的呼吸器官治好了,便对罗素表示希望重续旧好。总之,海伦•达德利抵达伦敦的时间是1914年8月,此时已经宣战了。罗素决定反对这场战争,而且“我不想让自己的立场掺杂私生活丑闻的成分,这将使我所说的一切都变得毫无价值”。于是他告诉海伦,他们的小小计划中止了,“我不时与她发生关系”,但是战争“扼杀了我对她的激情,我伤了她的心”。他的结论是:“她是一种罕见疾病的受害者,这种病先是使她气馁,然后使她精神失常。”关于海伦的事就到此为止了。

在此期间,罗素又得到了另一位情妇而使得他的立场复杂化起来。这位情妇名义上是康斯坦斯•梅尔森夫人,其实是一位交际花,用科莱特•奥尼尔的名字来逢场作戏。他们1916年相识。当他们第一次承认恋爱时,他们说,他们“没有上过床”,因为“有大多的话要说”。两人都是和平主义者,第—次做爱时, “我们突然听到街上传来一阵野兽般的狂欢声。我从床上跳下来,看见一艘齐柏林飞艇跌落在火焰之中。勇敢者正在极度的痛苦中死亡,正是这种思想引起了街上的狂欢声。在那一刻,科莱持的爱是我的庇护所。不是逃避残酷的事实,而是逃避认识到人是什么所带来的极度痛苦。”

碰巧,罗素的极度痛苦很快就过去了,而康斯坦斯夫人却在几年中忍受着痛苦的煎熬,她只要能与奥托琳夫人一块分享罗素就心满意足了。罗素被关押于监狱期间,她们隔周轮流去探望他。按照康斯坦斯夫人的理解,奥托琳夫人更愿意留在她现在的丈夫身边,所以当罗素的离婚手续办妥后,她就能够拥有他了。因此,1920年5月她提供了能使他获得中间裁定的“证据”。然而罗素这时又投入了另一位更年轻的女子的怀抱,这是一位颇为解放的女权主义者,名叫多拉·布莱克,罗素让她怀了孕。她并不想结婚,因为她不赞成这一制度,但罗素不想让“他的处境变得更复杂”,坚持要结婚。罗素的毫不妥协取得了成功,他们举行了仪式,并在孩子出生之前“空出了六个礼拜的时间”。这样一来,康斯坦斯夫人便被抛出局,而多拉却被逼进了她称之为“羞耻而又丢脸的婚姻中”。

此时的罗素是一个50岁的男人,他迷恋于多拉“小妖精似的魅力”,喜欢“沐浴着月光或是光着脚走过露湿的草地”。对她来说,当罗素说到—个军国主义者在他的房子上胡乱写上“那个……和平怪人住在这儿”,而且“每个宇”都正确,就会激起她的好奇心。很自然,罗素不会称所有人的心。这时他渐渐发出一种尖利的呵呵的笑声。T.S.艾略持(他在剑桥的一个门生)将之描述为如同“啄木乌的叫声”;乔治•桑塔耶那认为更像是鬣狗叫。他穿着老式的黑色三件套装,很少更换〔他难得同时有超过一套的服装)。他带鞋罩,衣领高而挺,很像他的同代人柯立芝。比阿特丽斯•韦布在她的日记中写道,在罗素的第二次婚姻中,他是个“相当遗遏、病态而又玩世不恭的人物,一个不成熟的老人”。但是多拉喜欢他那“浓密而且非常美丽的灰发……在风中竖起,大而挺的鼻子,还有那奇持的小下巴,长长的上唇”。她注意到他的“宽而短的双脚向外拐”,他看上去“确实很像患有水俣病”。她想----这是她命中注定的愿望----“使他免受自己不谙世故之累”。

他们有两个孩子,约翰和凯持。1927年他们在彼得斯费德附近的灯塔山开办了一所实行渐进教育法的学校。他对《纽约时报》说,理想的“合作组织由大约l0个家庭组成”,他们的孩子“集中在一起”,他们“轮流照看”;每天上“两个钟头的课”,课程“均衡合理”,余下的时间“自由支配”。灯塔山学校就试图将这种理论付诸实施。但是,这个学校需要耗费巨资,为了支付各种账单,罗素被迫去写一些粗制滥造的东西。此外,与托尔斯泰一样,他很快厌倦了学校的日常事务,就把学校丢给了多拉。多拉出于过激的进步观,以强烈得多的责任感去管理学校。

他们也为性问题争吵。韦布夫人早就预言,罗素娶的是“一个性格轻浮、具有唯物主义哲学观的姑娘,他不会也不可能尊重她,这段婚姻注定会失败”。还有—点,罗素与托尔斯泰一样坚持“坦诚”原则。对此她也赞同:“伯特兰和我……相互给予性冒险的自由。”当她成为“世界性改革同盟”英国分部的书记时,他没有表尔反对。甚至,她出席在柏林举行的“国际性问题代表大会”(1926年10月),与变性手术的先驱马格纳斯·赫尔斯查弗尔德博士、浮夸的妇科专家诺曼·海尔在一道时,罗素也没有表示异议。不过,当她极为公开地与一位新闻记者格里芬·巴里有染,并生了两个孩子时----按照罗素的观点----18世纪的辉格党贵妇常常与不同的男人生下孩子----这时,罗素还是感到很不舒服。多年后,他在自传中承认: ‘我在第二次婚姻生活中,曾尽力维持对妻子自由的尊重,我原以为这种自由是我的信念所乐于接受的。但是我发现无论怎样,我的宽宏大量和也许称得上是基督徒式的爱与我正产生的需要并不相等。”他还说:“尽管别人已经预先向我提醒过这些,但我却被理论所蒙蔽。”

关于罗素自己,某些事情他略去不提。这有悖于他的坦诚原则,这类事都是偷偷进行的。这是一个意味深长的事实,尽管知识分子每每试图将性生活完全公开,但最终总是导致一定程度的带有内疚感的保守秘密,即便在典型的通奸家庭中也是如此。后来多拉曾谈到他是如何被一个激动不安的厨子叫回他们在康沃尔的度假屋的,那个厨子柜不让家庭女教师接近主人的两个婚生孩子,因为她已经“和男主人一块睡过觉”(这个可怜的厨子被解雇了)。许多年之后,多拉也发现,当她不在家的时候,罗素出于性爱,也让他的老情人康斯坦斯夫人留宿家中。最后她带着新生的孩子回到家,得到一个令人不愉快的意外消息:“伯迪给了我极大的震惊,他告诉我他现在已经移情别恋于皮特·斯彭斯。”玛杰丽(皮持)“斯彭斯是牛津大学的一个学生,是在假期里来照看约翰和凯特的。罗素夫妇想在法国西南部度一次四人参加的假期,夫妇两人都带上各自的情人(1932)。不过,前年他那无子女的兄长一过世,罗素就已经是一位伯爵了,这样一来,情况就不同了。他做什么都更气派十足,皮持急于得到一桩正式的婚姻,于是罗素就把她带到家中生活在一起。“起先”,震惊的多拉说,“我根本就无法相信伯迪居然会对我做出这样的事情。”她又说,这种事是“无可避免的”,“这种男人”“一生中会伤害许多人”;但他 “悲剧性的缺点”是他“很少感到歉意”:“尽管他热爱民众并为他们的苦难而痛苦,但他依旧远离他们,因为他身上有贵族气质,同普通人缺乏联系。”

  多拉从惨痛的教训中发现,当罗素抛弃一个妻子而接纳另一个的时候,他决非“不谙世故”。同他那个阶层的其他有钱男人一样,他迅速雇用了一帮精明强干的律师,全权委托他们为他获取他所想得到的东西。这场离婚官司极其复杂和艰辛,耗时三年之久,这主要是因为早先这对夫妻签署了一份分居契约,承认双方都有通奸行为并一致同意,双方在任何诉讼中都不援引1932年12月31日以前曾犯下的婚姻中的过失行为。但实际上,这只不过使离婚更加困难,更加混乱,也使罗素的律师更富进攻性。双方都渴望得到他们那两个公认的孩子的监护权,结果是罗素成功地争取到了大法官,将监护权判给F他,就像雪莱可怜的子女。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的律师们让一个汽车司机作了一份证词,这个司机是被多拉从学校中解雇的,眼下他受雇于罗素。证词的大意是,多拉经常喝醉酒,在她的房间里有破碎的威士忌酒瓶,他还同她父亲和一个男客一块睡在那儿。罗素也不是毫无损伤。1935年最终判决下来了,离婚法庭庭长宣布说,在她的通奸行为之前,“她丈夫至少就有两例私通,而且实际上他还犯有大量的通奸罪,这通常可以认为是在促进犯罪…… 被告同与住在一屋中的人通奸或是忙于相互占有。”关于这场漫长而又充满怨恨的争辩,读过各种不同的叙述后,人们不能不同情多拉,自始至终她都忠了自己的准则,这正好和罗素形成了对比,罗素—旦发现准则对他个人有所不便,便弃之不顾,然后就完全求助于法律的力量。原先多抗从未想到过结婚,而“直到1935年 3月我才最终摆脱了法定婚姻。我已是三十大几了。离婚耗费了我—生中的三年光阴,使我遭受了众多不幸,我永远不会从这件事中彻底地恢复过来”。

罗素与第三任妻子皮特·斯彭斯的婚姻维系了15年的好光景。他简单地说道: “1949年当我的妻子决定不再需要我时、我们的婚姻就走到了尽头。”在这使人产生误解的声明背后,有长长一段关于他的种种卑劣的通奸故事。罗素向来不是 —个积极的登徒子,搜索着捕获女性猎物的捷径。但是,他会毫无顾忌地引诱任何一个女人上钩。更确切地说,对于老练的奸夫在尚未开放的年代里所必须掌握的各种伎俩,罗素确实是一位个中高手。例如,有一次他写信给奥托琳夫人说:“……对你而言,最保险的方案就是到车站来,在发车站台的头等候车室内等我,然后随我上一辆出租车到某—旅馆,并与我一同进去。这种方案,比其他任何计划所承担的风险都要小,而且这样也不会引起旅馆老板的怀疑。”30年后,他将这类经验主动告诉给西德尼·胡克:“胡克,如果什么时候你带了一个姑娘来到—家旅馆而那个接待员以乎对你们起了疑心,当他报给你房间价格时,你就让那位姑娘高声抱怨:‘这也贵得离谱了吧!’这样,他肯定会认为她是你的夫人。”不过罗素通常更愿意把他的女人们带到家中,这样办起来更容易。1915年,他把自己在伦敦拜瑞街的公寓提供给T.S.艾略特及妻子维维恩作为临时住所,艾略持曾是他的学生,手头正拮据。这位诗人称他为阿波里奈克斯先生,“无需承担责任的婴儿”。当他那“枯燥而又激昂的谈话耗尽了一个下午”,他就如同“听到圣陶尔在硬草地上的脚步声”。但艾略持仍是一个轻易倚赖别人的人,他常常任妻子单独留给那个“圣陶尔”以及他那充满激情的谈话。关于以后所发生的事情,罗素对他的其他情妇们进行了自相矛盾的描述。他对奥托琳夫人讲,他和维维恩之间是柏拉图式的调情;他向康斯坦斯夫人供认,他曾相她做爱,不过得来的经验“可怕而又讨厌”。很有可能,事情的真相与他的这两种叙述都相去甚远。也许是罗素的行为造成了维维恩·艾略特的三心二意。

罗素的受害者们通常是身份卑微的人:家庭女仆、保姆,或是经过屋子的随便哪位年轻、漂亮的女性。胡克教授在描述罗素时断言,这正是他第二次婚姻破裂的根本原因。胡克说他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罗素“不顾高龄,仍在追逐他遇到的每一个穿裙子的人,他干这类事臭名远扬,甚于与年轻女仆,还不是背着皮持,而是就在她的眼前,当着那些他屋里客人的面”。皮特离开了罗素,但又回来了,不过罗素拒绝立下忠实于婚姻的誓言,最终她决定绝不再蒙受羞辱。1952年罗素离婚,这时他80岁。然后他娶了一位来自布莱恩·莫尔学院的教师,伊迪丝·芬奇。他已经和她相识好几年了,他的余生都是由她来照料。当他被指控为反美时,他会潇洒地回答道:“我的妻子们有一半是美国人。”

选自《知识分子》,保罗·约翰逊[英]著,杨正润译,江苏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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