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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爱国主义与我们的有何不同?

英语中“我”就是一个字母“I”,这包含着一个“顶天立地”的观念:上帝按自己的样子创造了人类,人类的存在依赖上帝的存在,因此,“我”是切切实实的存在。也正因如此,人包含了“上帝人格”,我是高贵的,我是独立的,我是永恒的。但是,中国人的“我”是个“随机应变”的“他”,除了那个唯一的“朕“之外,可以变成“俾人、小人、在下、不才、奴婢、奴家、奴才、下臣、本人、本官等等”,按照唯物主义观点,“人”的意识只是物质存在派生出来的现象、是一种摹本,因此是不重要的,甚至是不存在的。由此判断,中国人有史以来一直处于“人格分裂”的自我定位中;我非我,我非他,我非你,但我到底是谁?

这个问题不是现在才有的,当年孔子已经为此十分焦急。他也有他的困难,中国人没有“上帝观念”,于是他就把王权当成了“上帝”,有了“克己复礼”和“君臣父子”这套说法,到了汉武帝这竟然成了伦理道德标准。如此一来,皇帝就是唯一与“天”有关联的“天子”,其余人都是“非我”了。这种情况在朱熹时代变成了“存天理,灭人欲”,他的“天理”是“皇家伦理”,而“我”变成了单纯的“欲望”,是必须被压制的,直至王阳明才开始认识到“欲望本身也是人的一部分”这个道理。这并不足以医治中国人的人格分裂症。

按照近代中国文化学者费孝通的说法,“西方人是一枝枝柴,扎在一捆就变成了社会”,虽然长短不一,但却是人格平等,而“中国人有纵向和横向两种人格,纵向用君臣父子定位,横向的用血缘亲疏定位”,这种人格依赖“他人”达成对自己的定位,因此,中国人没有“天赋人权”这种西方人公认的普世价值观念。中国人在讨论任何问题时都摆出一个或许多“客观标准”来,细心观察,这些所谓客观标准都是“他人标准”,在等级社会中无非就是“长官意识标准”,每个人都打出一张虎皮来暗中维护自己内心中的那个“我”。

中国人自己内心的那个“我”和外在表现出来的那个“我”造成了一种天然的“矛盾性格”;你说喜欢西方,他们说你是“赚美元”;你说喜欢中国,他们说你是“赚人民币”,在他们眼里一个人不可以同时喜欢西方和中国,这是何等的愚昧无知。这种愚昧的的确确成了中国的典型思维方式。在这种愚昧表达背后,其实都隐藏着那个“骂美国却当移民”,“骂民主却当裸官”和“赞美中国却出卖中国”的那个“我”。

那个隐藏的“我”在社会现实中无法得到合法公开表达,便寄生于一个物质性的社会架构上谋求实现,于是拼命想升官发财,这种欲望并不以物质需求为目标,而是要满足那个隐藏的“我”成为人上人,因此,中国贪官之贪举世罕见,中国人欺负中国人举世罕见。阳奉阴违,心口不一,官民各说各话,统统来自这个根源。这正是社会与文化无法稳定发展的根本原因所在。

美国人在两百多年前就通过初步民主制度着手解决这个问题,从一穷二白开始,如今基本上达到了“我即国家”这个境界,这超过中国式的“朕即天下”至少两千年。美国的爱国主义是出自内心的,不必当裸官,不必当汉奸,不必当奴才,就当个真实的”我“就足够了,投下自己的那张选票便是。我们不妨环顾一下这个世界,不难发现西方国家大多是稳定的民主国家,而非西方国家都不同程度上没有解决“天赋人权”这个根本普世价值问题。伊斯兰社会有上帝,但没有平等权力;佛教社会没有上帝,试图在心里回避权力问题;唯物主义社会干脆不承认“我”的存在意义,因此,这种国家都不会长久和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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