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继公务出国、公车、公务接待之后,浪费严重的豪华超标“官衙”,成为社会关注的“第四公”顽疾。据中国官媒新华社报道 ,一些地方在当前的“清房改革”中仍遭遇“应付式”清理。

豪华办公楼

豪华办公楼

豪华办公楼
根据2009年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县级正职办公室使用面积20平方米、副职12平方米,其直属机关科级干部9平方米,科级以下6平方米。而这样的标准与实际情况相差太大,难以“对号入座”。据相关报道,清理办公用房超标,一是多占的要退,二是“有余”的匀给“不足”的,三是超标面积处置拍卖。但现在多是“避风头”心态。温州一位处级干部说,“用房严重违规的多是领导,清房就是要动领导的特权,他如果不是真心改革,效果怎能落地?”在一些地方,还出现了“水过地皮干”式的“假改革”苗头。为应付上级,该局局长、副局长搬到处长办公室,处长搬到科员办公室。
一些建成的办公楼“大隐于市”。如四川郫县豪华政府办公楼,建成5年未挂牌。安徽某县级市气派的市委、市政府大楼启用两年,楼前竟无一块醒目的标识牌。还有一些单位,以“调度中心”“检测中心”等名目“升级”办公楼。专家指出,这类隐蔽的“官衙”必须显身,督查才更有力度。对于办公室超标带来的影响时,有的领导竟称:“工作辛苦,改善办公条件,有什么不可以?”此外更多的解释是“历史遗留问题”,还有人称“楼盖得有气魄才能招商引资”。
除了“三公”浪费之外,被称为“第四公”的办公用房奢侈浪费成了沉疴难题。中央虽然三令五申,但此类现象屡禁不止。2013年7月,两办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为确保落实,有关部门开展了督查活动。地方党委、人大、政府等几大系统的“一把手”,和中央国家机关“一把手”和部分领导班子成员的办公室纳入实测范围。
“此类问题的严重性,丝毫不逊于"三公"乱象。”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认为,一些地方领导带头“清房”可以降低改革阻力,但要长效遏制“第四公”,核心仍在于监督与惩戒。譬如“晒晒”楼堂馆所“账单”,对于超标面积限期腾退或没收、拍卖,对办公用房统一管理调配,加强刚性治理措施,可以有效避免改革“缩水、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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