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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九大高原湖泊百万治理资金部分被挤占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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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云南省审计厅获悉,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项目建设总体进展良好,但也存在相关部门挤占、挪用部分专项资金等问题。目前,各单位都进行了认真整改,资金已全部归还原渠道。

据介绍,滇池、程海、泸沽湖、异龙湖、洱海、抚仙湖等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批复项目总投资550多亿元,总计290多个项目。2012年底,云南省审计厅组织相关州、市审计局,对该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于近期发布了相关审计结果公告。审计结果表明,该规划项目建设已逐步展开,总体进展情况良好,但仍然存在管理体制不顺、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方面问题。

据介绍,经审计,江川县政府、华宁县抚仙湖管理局等5个部门和单位挤占、挪用项目专项资金175.14万元,用于注册公司、购置车辆、接待公务、发放奖金等;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石屏县异龙湖管理局2个部门挤占、挪用项目专项资金44.8万元,用于其他项目前期支出、汽车修理、燃油补助等。目前,各单位已针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有关单位已经将挤占、挪用的资金全部归还原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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