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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案起波澜 被告律师截图暗示受害人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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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广东东莞扫黄大行动如火如荼的时刻,去年曾一度引发公众关注的李某某强奸案再起波澜。虽然在去年李某某等5人涉嫌强奸案已经宣判,但是该案被告王某的律师周翠荣始终认为案件审判不公,已经咬定青山不放松不放松般地持续俩月在微博爆料案件细节。日前,其又在微博晒出几张监控录像图片,疑似暗示受害人杨女士离开时“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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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7日,李某某等5人涉嫌强奸案宣判,该案被告王某律师周翠丽始终认为案件受到了不公平审判,两月持续在微博爆料案件细节。2月11日周翠丽再在微博晒出几张监控录像截图,图片上女子身穿黑色上衣,左手挎包,疑似暗示受害人杨女士离开时“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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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7日,李某某等5人涉嫌强奸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公开二审宣判,但该案唯一成年人被告王某律师周翠丽却始终认为案件受到了不公平审判,并两月来持续在微博爆料案件细节。

继不久前公布湖北大厦电梯监控录像后,2月11日周翠丽再在微博晒出几张监控录像截图,截图日期正是李某某案发生当晚(2013年2月17日),疑似李某等带杨女士离开酒吧后前往的餐厅,图片上女子身穿黑色上衣,左手挎包,疑似暗示受害人杨女士离开时“清醒”。但网友一直对其爆料证据真假存疑。

周翠丽并在微博中写道:“没有任何人抢过她的包,下车出门离桌外出时离开自己视线时,她一直提着自己的包。当她在进电梯前在监控前突然又弯下腰称要吐时,善良的王某扶起她接过她的包。可怜的穷孩子,这一扶,扶出了十二年。上楼电梯李某有一个假打动作,杨某低着头脸朝下,不可能打到脸。小魏看到假打,不好意思的笑了。”年前,北京市律协曾通报,周翠丽等6名律师曾因涉嫌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行为,被律纪处处分。如果律师不服,可在30个工作日内向律协申诉。

对于北京市律师协会的通报,李某某的律师陈枢表示,接受该处分决定,不申请复查。与陈枢的态度截然相反,在接到处分决定书之后,1月18日,周翠丽律师发微博曝光了律纪处对自己的《处分决定书》及公开申辩书。并于第二天将这份公开申辩书送达市律协。

在受到律协的处分之后,这位周翠丽律师更是将判决书隐去个人信息后截图贴在微博里作为公开申辩证据。

一名资深刑辩律师表示,周律师即便隐去了一些信息,对外公布判决书也是不妥的。因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案卷材料都是带封章的,特别是判刑5年以下的都要特殊封存,不得对外公布。这是对未成年人的一种保护,李某某案自然也不例外。而且对于这种知名度很高的案件,即便隐去一些信息,大众仍然能知道是哪起案件,也起不到保护的作用。另外,律师是需要高度自律的职业,不应该按照自己的观点行事,会破坏律师执业的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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