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官员王森淼因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被控收受贿赂人民币53.3万元(1元人民币约合0.16美元)。“工程上马,官员落马”,没想到他自己成了这幕丑剧的主角。王辩称,看到承包商赚钱心里感到不平衡。
浙江省台州温岭市人民法院近日就原浙江省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王森淼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两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2万元,对其未退的赃款人民币43.3万元予以追缴。
经查,2003年至2012年这9年间,王森淼共收受现金贿赂24起,金额从6,000元至5万元不等,累计高达53.3万元。2013年案发后,王森淼通过亲属向法院退缴了赃款10万元。
现年39岁的王森淼是浙江省温岭市人,曾担任温岭经济开发区上马工业区块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等职,主管道路、海堤、河道、桥梁等工程建设。
随着职位的不断变化和提升,王森淼的交往面越来越宽,交往的人也越来越多,心理逐渐开始失衡。他琢磨着既然工程承包商们都是通过自己瞬间成为腰缠万贯的大老板,为什么自己不能稍微得到点补偿?
据了解,王森淼受贿绝大多数是在春节期间。每当春节来临,各工程承包商便开始陆续拿钱到王森淼家探望,对王森淼表示谢意并希望继续获得他对工程的帮助和关照,王森淼均一一笑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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