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的“八项规定”和“整风运动”的开展以来,一批批官员纷纷“落马”。据《京华时报》2月11日报道,北京市三中院审理了密云县新城子镇原副镇长杨荣满借返税漏洞贪污公款近千万元一案,杨荣满及同案犯卢某均出庭受审,审理中杨荣满表示认罪。
据报道,杨荣满今年49岁,案发前系密云县北庄镇副镇长。据检方指控,杨荣满在来到北庄镇之前,长期担任密云县新城子镇财政科长,在任期间,利用负责招商引资及向相关企业支付返税款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向某房地产公司等单位支付返税款过程中,单独或伙同房地产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卢某,采取私刻企业财务专用章、自行填写收据等手段,贪污公款共计人民币879万余元(1元人民币约合0.16美元)。
杨荣满还将新城子镇主管的一家纳税企业的部分税款转到密云县另一个镇政府,以支付公司返税款的名义,贪污这个镇政府公款共计人民币241万余元。此外,卢某伙同杨荣满,采用虚报返税款比例的手段,以支付某房地产公司返税款的名义,贪污公款人民币189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人就指控的犯罪事实,逐一向杨荣满询问详细情况。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杨荣满表示没有异议。并表示,“检察院给我打了电话,我主动就过去了”。但在庭审中,当公诉人问到具体的一些作案细节时,杨荣满多次表示,已经记不清楚了。
据他供述,密云县有招商引资工作,因为新城子镇比较偏远,引进投资的压力比较大。他通过关系找来了投资的企业,把企业拉来纳税,然后跟企业确定返还的比例。杨荣满认为,自己在招商引资工作上,是取得了很大成绩的,付出了很多,于是产生了得到回报的想法。
此案件未当庭做出宣判,但在1月27日中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王岐山曾强调,要严肃查处泄露秘密、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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