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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王反腐风暴劲刮 会否建立“廉政公署” 引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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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作为一个专职反贪机构,在香港和内地都赫赫有名。迎来成立40周年的廉政公署由于经常出现在香港影视剧中,所以给内地民众一种“反腐先锋”的印象。而中国新领导层上任以来,反腐风暴劲刮,十余名省部级干部被查处。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六个专项小组中单列“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小组”,也让外界热议中国是否会设立类似“廉政公署”的机构。

在香港廉政公署成立40周年之际,香港《南华早报》16日刊文,就“廉政公署”模式是否适合内地展开讨论。文章称,中国反贪污贿赂局成立于上世纪80年代末,处于最高人民检察院管辖之下。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广东设立了首个中心。肖扬后来在回忆录中写道,他当时希望香港廉政公署的成功可以得到“复制”。他说广东局一开始运转很好,很多腐败案件被上报。但一些人士认为这样的模式并不适用于内地。

据悉,2014年中共反腐工作开始趋向制度建设,春节后由山西省纪委制定的一份削弱“一把手”权力的规定出台。2013年年底,中纪委网站发表文章称,要适当分解主要领导干部的权力和责任。减少主要领导干部对具体事务的插手干预,降低主要领导干部在提拔干部时的权重。中纪委上个月通报:通过2013年两轮巡视,已从5个被巡视单位中查出6名问题高官。中央巡视办公室副主任曾明子日前透露,今年中央安排的常规巡视将由2轮增至3轮。

此外,“反腐大动作”频频出现也备受外界关注。公开资料显示,在反腐风暴面前,中国军队并非“禁区”。在去年为期7个月的时间里,解放军清理了2.7万套不合理住房,并减少了2.9万辆违规军车。“俄罗斯之声”14日称,中国领导人已经表态,要对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零容忍、出重拳。俄国家反腐败委员会主席卡巴诺夫认为,反腐斗争力度越大,就越难开展。

反腐制度建设是否意味着“廉政公署”模式可行?对比香港廉政公署与中国内地现有反腐职能部门,两者最大的差异在于独立性。《基本法》确立廉政公署独立地位,仅对行政长官负责。而且在工作方式上,廉政公署有权采取特殊刑侦手段,有时为搜查证据可谓“无所不用其极”,内地的反腐部门目前没有这样的调查权力。

香港廉政公署前副专员郭文纬表示,内地政府要反贪,独立性很重要。他指出,中央政府反贪的决心不容置疑,但在一些地方,地方保护势力往往会影响中央的反腐效果。对此,内地政府可以学习解放军和海关制度,将地方负责反贪的人员大部分划归至中央反腐机构,以此加强独立执法能力。同时地方纪委应该直接向中央纪委负责,扩大反贪局编制,跨行政区划限制分区设立,独立运作,与省委省政府无关联。

但高波也表示,中国对腐败的治理正处于攻坚阶段。不能因为廉署运作成功,就把内地反腐的愿景寄托在对这样一个机构的复制模仿上,不能因为中国现阶段反腐道阻且坚,就急于开出“速效药”。十八届三中全会给纪委开出“双重领导体制”的药方,强化纪委在人事权和案件查处权中的上级角色,弱化对同级党委的依附性,纪委本身也受到监督,这就是一种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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