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一些机关单位专车司机凭借其为领导服务的特殊身份,逐渐分享部分权力资源,并将其转化为“灰色收入”。自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出台后,他们的“灰色收入”将不复存在。2014年,公务用车体制将迎来一场全面改革。
家住湖南省茶陵县的孙睿前两年是湖南省某厅级机关的一名聘用制公车司机。2014年春节过后,他准备远赴东莞打工。而孙睿的辞职并不是个别现象,就在2013年年底开始,湖南省和长沙市一些机关事业单位,陆续出现公车司机辞职现象。
开弓没有回头箭。公车改革触动了一块“难啃”的骨头,意义并不止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同时,这一“鸿篇巨著”式的手笔,其市场化、社会化的改革取向,能否同时赢得民众和体制内各级党政干部的认同与理解,特别是地方党政机关车改是否会因各地情况的纷繁复杂而“一地鸡毛”,这考验着各级政府的智慧、勇气和定力。
收入锐减司机请辞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简称《条例》),其中“取消一般公务车”备受关注。而在《条例》下发前,湖南岳阳市两次对公务用超标车进行清理,近百辆公车被拍卖,其他地方也对清理公车作了部署。
据了解,按《条例》规定,有资格配备专车的领导很少,而有特殊需求的车辆也是在公安、气象等特殊部门。这意味着,除省部级领导专车以及用于执勤、紧急通信的非一般公务车外,其他大部分都将进行招标、拍卖。而大规模削减公车,势必也会让一些公车司机丢掉“饭碗”。
很多公车司机担心被端掉‘饭碗’,已经做好了另寻出路的准备。而一些暂未辞职的公车司机内心也很纠结,如今完全靠工资度日的他们,感受到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在中央禁令出台后,基层单位一般不敢再给送土特产和红包,司机下基层收小利益的机会也不再有了,这种状况无疑给一些公车司机收入带来了巨大的影响。灰色收入曾为“潜规则”
虽然位置不显赫、工资也不高,但对于机关公车司机这一职业,许多待业青年曾经趋之若鹜,为了谋得这份差事,他们不惜四处托关系、走后门。拿湖南省为例,目前长沙市和湖南省一些机关专职司机的基本工资,每月只比湖南省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高出400元左右。
2014年1月13日,长沙市卫生局发布的驾驶员招聘启事显示,该局公车司机除有出车补助,单位缴纳五险一金外,基本工资为1,600元/月。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透露,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月30日,湖南省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为1,265元/月。而在湖南省级机关开车的司机基本工资则还要低一些。
而公车司机的收入除了固定工资部分,还有其他灰色收入。有分析指出,现有公务用车基本是领导用三分之一,家属用三分之一,司机用三分之一。给公家开车,等于端上铁饭碗。公车私用是其一,随领导出行,收受“车马费”是其二,从车辆维护保养中吃回扣是其三。
有的机关单位由于监管缺位,汽车维护费往往会成为公车司机的“摇钱树”。
一位公车司机在维修公车过程中悟出了一条“生财之道”。按照规定,该司机工作职责除了负责驾驶车辆外,还要负责所驾驶车辆的日常管理、保养、修理,并有权经手报销保养、修理费用。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在报账过程中发现单位财务报销单据存有漏洞,报销单上大、小写金额栏是空白的。随即,他开始萌发了利用报账漏洞骗取公款的大胆想法。即利用其经手报销车辆保养、修理费用的便利,通过采取多报费用的手段骗取国有财产。
之后,这位公车司机开始把骗钱想法付诸于行动。在报账时,他先用平时实际修车发生的小额发票为附件,在填写报销单时故意把大、小写金额栏前面部分预留一些空白,待财务人员及相关领导在报销单上签完字后,再分别在大、小写金额栏自己事先预留的空白处加上自己想填写的数字:“420元的报销单改成27,420元、550元的报销单改为253,550元……”在短短两年时间里,他以报销公车“维修费”等名义,轻松骗取单位公款百万余元,而云溪区国土分局在两年的时间里都未察觉。案发后,该司机被法院认定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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