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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邀网络人士探讨司法公开 民间吁释明500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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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在其新浪官方微博上公布,召开“新媒体时代的司法公开座谈会”,包括最高院院长周强及一些网络媒体负责人皆有出席,话题围绕网络舆论环境,运用新媒体推进司法公开等。多地市官方微博随即纷纷转载这一最新动向,引起网友对司法改革等热门议题的广泛关注与讨论。

根据官方微博,出席会议的官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包括国家网络信息管理机关、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各大网络媒体的领导、专家和学者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副院长景汉朝及各业务庭负责人。有网友注意到,该次会议出席领导级别较高,或表明官方对新媒体下的司法公开的重视。

最高院微博称,会前,与会嘉宾参观最高人民法院信息管理中心,观看了全国法院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的建设情况,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信息公开的经验介绍,并以此表明“最高人民法院运用新媒体推进司法公开的决心”。

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评论称,加强对于新媒体的掌握,推进司法公开。

人民网舆情分析师祝新华在个人微博上公布了向最高院院长周强提出的建议。他指出,打击网络谣言以来的一些大V案将进入司法程序。法院在审理中特别需要厘清法律边界,互联网是否公共场所,是否存在和如何界定网上寻衅滋事罪,希望最高法多加指导,恪守法律精神。

另一位获邀参加会议的知名网络评论人五岳散人也在网络上公开说,“你们那个500转可抓人的司法解释,是个极为糟糕的解释”,“民间与官方相对立的舆论场已经形成,所谓舆论引导作用不大,只能造成更大对立”。

这一司法新动向也引起了广大网名关注,网友通过了历练的黄金称赞,司法公开有利于司法独立。网友一贯书香建议,大数据、大公开,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个人核心隐私的案件流程信息均应该公开,即法院承办人与公众的信息获知差距只在机密信息。

但也有网友表示,司法公开必须先解决立案难的问题。网友吃葡萄吐籽儿称,公开透明是大方向,知道和做到的距离,决定成败。内地知名律师陈有西则不忘提议,加强司法透明的另一个措施是努力提高当庭判决率,让公关司法无利用空间,既坚持了司法公正,司法效能,杜绝背后操作,又实质性保护了法官。

最高法院院长周强也承诺要推进司法公开,首先就是要求3,000家省级及下级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

此前,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中共机关报《人民日报》上撰文谈司法改革,提出六项主要任务,其中第四项就是“深化司法公开”。维权人士对最高法院的最新规定表示欢迎,但对于规定能否落实仍抱怀疑态度。其表示,如果不从根本上进行改革,确保司法独立,那么法院仍是公检法三家中相对弱势的一方。

《法制晚报》早前报道,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在蓟门决策论坛中表示,所谓“三个至上”存在问题,党的利益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多年来一直影响着法院的判决,特别是党的利益至上,很多时候实际上变成了政法委的利益,成为政法委干预审判的依据。

江平强调,独立审判是公正审判的基础,目前法院的独立审判受到来自中央和地方两方面的干扰,地方尤为严重,“去地方化”是保障审判独立的重要环节。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指出,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决定中提出“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是中国法院有希望“去行政化”最基本的必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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