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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新规:学术委员会中行政领导不超1/4

学术委员会中行政领导不能超1/4。昨天,国家教育部出台《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规程》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高校表示调整工作挑战比较大。

《规程》明确规定,学术委员会一般应当由学校不同学科、专业的教授及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并应当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

同时要求,学术委员会人数应当与学校的学科、专业设置相匹配,并为不低于15人的单数。其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院系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

学校可以根据需要聘请校外专家及有关方面代表,担任专门学术事项的特邀委员。

“不少高校学术委员会中,不担任行政职务的教授少之又少。”’一所部属高校的相关人士透露,“我们学校的学术委员会有39位成员,其中校级领导有8位,院系领导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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