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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智囊报告:汤丑闻显传媒自由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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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智囊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2发表2014年《法治蓝皮书》,点名指前廉政专员汤显明事件显示,“传媒自由非常重要,正是由于传媒的敬业精神,才能把社会关注聚焦在这一事件上”。 有消息人士透露,据了解,中央的确对曾汤两人表现不高兴;但对港视风波,中央没怨言,认为文章反映内地在不伤害中央利益下,言论有相对开放的气氛。

社会忧虑新闻自由受冲击之际,中央智囊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24日发表2014年《法治蓝皮书》,提到2013年香港《基本法》的实施情况,当中提及“廉政风波”,表明廉政是香港法治核心价值,点名指前特首曾荫权和前廉政专员汤显明“两位高级官员的行为令香港社会有点担忧”,指汤显明事件显示,“传媒自由非常重要,正是由于传媒的敬业精神,才能把社会关注聚焦在这一事件上”。

《法治蓝皮书》其中一专题讲述香港《基本法》实施情况,由城大法律学院署任院长林峰撰写,分开6个部分,包括司法独立与居港权问题、斯诺登事件、政改、廉政风波等方面研究有关议题。

在“廉政风波”一章,开首便明言廉政是香港法治核心价值,但近两年“两位高级官员行为令香港社会有点担忧”,2012年廉署决定立案对曾荫权的贪污举报案作调查,令“以清廉闻名的香港行政制度受到挑战”,2013年汤显明亦遭人举报。

文章谈论汤显明的贪腐丑闻,指他引发的风波显示社会对反贪重要的认同非常重要,否则不会有人举报,更指出“传媒自由非常重要,正是由于传媒的敬业精神,才能把社会的关注聚焦在这一事件上”。

在“行政会议、依法行政与良好管制”一章中,评论港视发牌风波,称特首会同行会决定“三拣二”发牌,原本“呼声很高的香港电视名落孙山”,又引述港视主席王维基怒问“究竟法律大、政策大抑或特首最大”的质疑。文章指事件虽告一段落,但引发几个值得深思的法律问题,包括政府处理过程中是否遵循依法行政和“良好管制”的要求。

文章指从披露的材料看来,政府并没违法,但“是否符合良好管制的要求却值得争论”,认为良好管制要求政府对决定给予充分理由,又指除非特殊情况,政府作决定时或当事人要求政府解释其决定时,“都会就其理据作出解释”。文章认为,行会保密原则,并不必然妨碍行会将决定理据告知当事人或公众,认为司法程序并非解决有关争论及港视诉求的最佳办法。

时事评论员刘锐绍认为,相较中央党校和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社科院代表中央的层次较低,不属最权威机构,可在中央的规范内自由发挥,相信文章对曾荫权、汤显明,以及政府处理港视风波的手法评论,未必与中央看法完全一致。刘锐绍说,据他了解,中央的确对曾汤两人表现不高兴;但对港视风波,中央没怨言,认为文章反映内地在不伤害中央利益下,言论有相对开放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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