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客网

昆明事件最终算习仲勋习近平帮血债

昆明事件的悲剧发生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

第一,苏匪是疆独的姐祖,是分裂中国的始祖。1927年,王明在真理报上发表文章,称要求新疆蒙等少数地区独立,从中国分裂出去。还有1934年3月27日,苏匪在上海霞飞路6号的一家照相馆二楼,接受共产国际的最高指示,对中国各地实行分裂。同年,台独,疆独,蒙独等爆发。有法律依据的有,中国共产党党史中华苏维埃宪法第14条。另有1932年,上海第一次松沪会战爆发,苏匪派人到上海策反陈枢铭部,企图建立福建省共和国。这个事件被记录北京大学1986年出版的大学教科书中国现代史里,这本书1998年停用。种种迹象表明,苏匪是分裂中国的始祖,是疆独的始祖,最初的疆独也是由苏匪派人成立的。

文章配图

第二,苏匪长期的压迫和独裁统冶。以及长期屠杀少数民族地区以及中国人。新疆要独立自冶,像香港一样,人家要疆人冶疆,而不是从中国脱离出去。而苏匪为了要维持独裁统冶进行了大量的屠杀,比如王可夫就曾一次性屠杀了几个镇的人,老人小孩都不放过。以至于现在疆人吓小孩时都会说:别再哭了,王大胡子来了

第三,社会的冷漠,马列文化的入侵,造成了每个人失去了道德,致使礼崩乐坏,老太太倒了都扶不起。是社会造成的。当一个人或一群人受到苏匪压迫,侮辱,奴役的时候,社会没有伸手援手,甚至没有人为其呐喊,那么这些人长期压抑就会造成心理扭曲,产生对社会的仇恨,我们每个人被苏匪迫害时,身边的每一个人都不呐喊,选择了沉默。那么,我们就没有尽到社会的责任。矿工不断死去,我们没有呐喊,孩子不断死去,我们也没有呐喊,。。。我们造就了这样一个社会,我们就应该担这个后果。我们不断看着别人在我们身边犯罪而不呐喊,其实我们就是在犯罪。纵容了犯罪,我们就是在犯罪。一个好的社会,必须是每个人都担起社会责任,而不是事不关已。如果那样,社会就变成伤害我们的利剑。在昆明这个事件上,我对遇难者表示哀倒和同情,但同时,我们要认清谁是罪魁祸首,如果不认清罪魁祸首,从根上去解决,那么这样的悲剧将永远每年每天都在上演。有人会说,一个人或者一群人的的心理怎么会如此的扭曲呢??请大家参考东南亚的排华事件,他们不是仇恨中国人,真正仇恨的是苏匪,向他们国家输出独裁专制的革命,并使得他们国家国民相互残杀!!!

在昆明的这个事件上,我们对那些杀害无辜百姓的暴徒应该给予严惩和谴责,同时我们更应该严惩和谴责苏匪,他们才是真正的杀人凶手。每个人还要负起社会的责任,这样我们就不会活在恐惧之中。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