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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一命案26年后宣判 被告系落马高官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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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5月,杨永霞和1周岁的儿子韩杨被杀,检方指控的凶手,正是杨永霞的丈夫韩建勋。韩建勋之妹韩浩,系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的儿媳。2004年,韩桂芝被中纪委双规之后,曾于1993年经历一审而久未宣判的韩建勋被重新提起公诉。2013年12月27日下午,被关押将近10年的韩建勋接到判决书:故意杀人罪,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014年1月2日,法官赶赴黑龙江塔河县人民法院,把判决书递到了一位75岁的老母亲手中。“判得太轻,我们要申请抗诉。”老人的亲属杨新(化名)说。

杨新依旧记得,1988年5月26日,韩建勋来到杨永霞的父母家,称是来寻找杨永霞和孩子,还带了小被子和鞋。韩建勋没有在岳父母家找到妻儿。多个消息来源证实,当晚11时,几经寻找未果后,回到家中的韩建勋自称闻到一股烟味,循着气味,他打开了夫妻卧室地下的菜窖,看到了带血的尸体,正是杨永霞及其儿子。

塔河县公安局随即将案件立为“特大刑事案件”。5月27日下午,该局的上级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公安局派员勘查了现场。5月30日,警方传唤了韩建勋,6月3日,韩被刑拘。

周泽表示,仅5月30日,警方对其作的单次笔录就达73页;韩建勋起初否认杀人,后来称“好吧,我承认”,但笔录最后又说“我没作案”。10月8日,案件移送至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以下简称“大兴安岭检方”)。

此前,大兴安岭检方至少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8次,且4次退补理由几乎相同。按一位检方人士的说法,1988年11月,警方答复第一次退补之后,大兴安岭检方认为案件疑点仍然较多,须向省检察院请示。省检提出了第二次退补意见。

此后,大兴安岭地区政法委组织公、检、法联合调查,分别进行了第3、4次退补。1989年11月,案件起诉至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杨家期待已久的审判没有到来。1992年,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复称“此案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交付审判,应退回公诉机关”。批复同时提出了7个疑点。当年12月,警方答复称7个疑点已查清3个,另有4个无法补查。检方随后二度提起公诉。但是省高院认为此前7个疑点中仍有5个没有解释。接着,中院增设了一个问题,将案件退回。这是第6次退补,时间是1993年12月30日。第7次退补发生在1995年5月。除了日期之外,此番退补内容与第6次一字不差。

不久,检方提起的第3次公诉再遭退卷。理由之一是,中院认为,1992年省高院批复中的疑点,侦查机关没有做任何补查。

16年后物证“下落不明”。2004年3月16日,哈尔滨市公安

局对韩建勋案予以立案。《呈请立案报告书》称,因受害人家属多次上访,黑龙江省公安厅指定该局刑侦支队审理。3月18日,韩建勋在秦皇岛被刑拘。9月10日,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在当时的舆论看来,韩案时隔10年再被起诉,显然与另一则新闻有关。2004年2月,韩浩的婆婆、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被中纪委双规,韩浩等6名家属一度被指涉案。

从时间上看,韩建勋被取保候审,是在韩桂芝任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的时候。

另据媒体披露,由于韩桂芝介入,当年,塔河县委书记为韩建勋的取保候审作了担保。

检方在2004年的公诉终于没有被法院退回。然而,这场庭审的“隐患”,在案件重启初期就已埋下。2004年4月,哈尔滨警方首次前往塔河,只在检察机关找到10盘录音带,其他物证“至今下落不明”。2004年10月至2013年12月,这起案件再度没有音讯。

韩浩坚信哥哥没有杀人。在这期间,她曾到北京上访,“要是认为证据足,就判死刑,我们也尊重法律。没罪,就放人。”

“如果可以认定,就判;认定不了,就放人,给我们找真凶。”杨永霞的家人也同样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2013年12月26日,哈尔滨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韩建勋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杨永霞父母人民币22.6607万元(1美元约合6.1545元人民币)。

2014年1月10日,检方以“不具备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量刑畸轻”为由抗诉。

韩建勋也提出上诉。周泽认为,1993年的一审,最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卷。2004年的一审,不仅全部物证丢失,且没补充有价值的新证据,“若说1993年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2004年更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周泽表示,韩建勋的供述与尸检报告还存在一些疑点,总之,应疑罪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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