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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情成本”太高 倒逼中国公务员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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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朋友聊天讲到情妇,他说他的一位单身叔叔,结识了一位中年女士,俩人颇有话题,晤谈甚欢,便纳为情人去开了房,销魂无比。事毕吃饭逛街,女士看中一件价值二千元之巨的衣服,爱不释手,暗示他叔叔替她付账,他叔叔顾及面子,咬咬牙替女士买了下来。再后来又是开房,又是吃饭逛街,又是买衣服付账,他叔叔就吃不消了,有种被敲竹杠要挟的感觉。便心事重重的叫他给拿个主意,我想了会说:“这可不是什么情人关系,你叔叔遇见的是兼职娼妓呢。”

朋友不服气的说:“他们俩还是有感情的,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呢。”我狠狠地骂了他一顿,然后说:“你叔叔被美色迷惑,跟花钱嫖娼几无二至。” 朋友仍不服气,硬要说这是一份感情。我便给他做了分析,说即使你叔叔这是一段感情,你叔叔这个“偷情成本”也太高了,继续走下去你将无法应对。

我说他的“偷情成本”涉及到三个方面:

一是经济成本,每次开房、吃饭、购买衣服就算平均五百元,一个月幽会四次就得两千元,你叔叔一个月不到三千元的收入,还得养家煳口,是绝对承担不起这笔开支的,就算你叔叔有存款,如此开销总有一天会告罄的。

其二是风险成本,根据做兼职娼妓的特点,逮着一回是一回,如果有一回你不能满足她,她会采取极端手段的,或找人收拾你,或死缠烂打闹到你单位上去,断送了你叔叔的前程不说还会影响到你的家庭。

其三是名誉成本,这事闹开以后,你叔叔会在同事、朋友和亲戚面前丢尽颜面,说起来轧了个情人,却运气不好遇人不淑被人家讹诈了,会成为大家笑柄的。

通过这件事情我颇有感悟,也对近来公务员涨工资有了新的看法,过去一直不提案工资,个人觉得是因为工资之外还有别的收入,可是今年由于大环境冷酷,不敢拿,所以才大提涨工资,这样的时候,我只想说公务员,因为你们的恬不知耻,所以我只能卑鄙妄断,或许是你的私房钱有点偷情无助吧!

笔者觉得觉得成本机制的概念是人类社会了不起的一个发现,经济社会用成本来平抑物价,保证社会经济在合理的轨道上运行;法律制度用加大惩处来增加犯罪成本,以遏制犯罪事件的发生;政治领域要求政治人物自律守法,否则就会付出下台的成本。于是我就联想到眼下国家的反腐倡廉,揪出老虎拍死苍蝇确实大快人心,但是,一个国家整日忙于揪查贪官,是一件很不正常的事情。所谓打防并举,应该在防字上面做足功夫,才是治本之策,所以按照社会偷情成本与犯罪成本来说,公务员涨工资很不靠谱,只有压缩工资,才能让欲望不至于膨胀。从另外的角度来看,如若公务员工资很低,情妇门就不会成天屁股后面追捧,因为多数情妇源于金钱诱惑。

我认为我们眼下的反腐可以借鉴历史的经验,采用强硬手段,不惜人头落地,杀他个数万乃至更多,以儆效尤。否则的话,民愤难平、国威难立、党风难正。对于那些不够杀头资格的贪官,决不能移交司法一判了之,除了按最高刑律惩处外,应该彻底断掉他东山再起的念想。人民代表大会应该订立特别法律条文,规定贪官刑满出狱后不得回归公务员队伍、不得经商、不得出书、不得在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担任顾问之类的职务。这样的措施主要是为了防范贪官利用在位期间通过权力寻租建立的人脉关系,总而言之,不能让犯罪官员再回到原来的生活水准上来。只有打压他们的个人收入,才能从源头上打掉情妇式腐败。

当然,这样的做法可能会涉及到法律方面的一些问题,有人会用这样那样的法律条文对抗对他们的制裁,甚至外国人也会用人权的大棒对我们指手画脚,我觉得中国政府大可不必理睬他们,中国有中国的国情,中国政府为了保护大多数国民的利益,必须要采用一些特殊的手段。就像人家新加坡那样,你如果违反了国家的秩序,就给你来一顿鞭刑,尽管这种野蛮落后的刑罚招致了国际社会的一致谴责,人家依旧我行我素,国家治理的井井有条。所以,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一些特别的法律条文惩治腐败,是国家意志的表现形式,也是人民意志的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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