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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特侦组将“降级”改隶高检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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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过去因主要专办大案而特别设立的特侦组,2013年9月“马王政争”时,却在侦查关说案时引发政治动荡,遭批违法滥权沦为打手,引发蓝绿立委批评,要求“废除特侦组”成“共鸣”。对此,法务部长罗莹雪11日表示,初步决定将维持特侦组,朝改制的方向修订,预计将降级改由二审台湾高等检察署(简称“高检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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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宜桦(左)与罗莹雪(右)3月11日在立院接受质询

当年特侦组的设立,其前身是高检署查缉黑金中心,主要是当时查黑中心因办案屡受政治人物或立委以预算要胁,因此当时不少检察官要求立委修改法院组织法,设立特侦组在最高检底下。特侦组由检察总长指挥监督,主要确立独立办案不受干扰,而特侦组的成立,是交出不错的成绩,但去年的关说案调查,却引发全民争议。

对此,国民党立委廖正井,11日在施政总质询时指出,特侦组是“怪兽组织”,全世界只有台湾有,最高法院检察署(简称“最高检署”)同时拥有监督权和调查权,地方检察官进入特侦组后,竟然可以直接指挥高检和地检十分不合理。其中美、日、韩均已废除,或是改由地方法院管辖,因此建议台湾的特侦组应该废除或改制。

江宜桦表示,目前法务部已经招集各界研讨并调查意见。罗莹雪表示,针对特侦组存废问题,经过各方搜集意见,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界、学术界一起研商,目前初步修正方向,是将特侦组从隶属最高检署降为改隶高检署。但廖正井仍有疑义,认为应该降为一审地检署层级,罗莹雪则表示会将这意见带回研议。

另外,廖正井也提到检察总长角色与法务部长冲突。他表示,依司法院组织法及法院组织法,法务部长和检察总长都拥有检察官人事权,法务形同有“两个太阳”,不知道部长比较大还是总长比较大。对于新任检察总长,廖正井也希望人选可以孚众望,“不要连我都投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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