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张兴艳犯绑架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张兴艳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斌、刘立红的经济损失人民币元40028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文武、黄金霞的经济损失人民币元20014元。”在岳阳中院第一审判庭里,审判长戴斌的声音回荡在法庭上空。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今天上午,岳阳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岳阳特大绑架(杀人)案,并当庭宣判。
案情回放
2013年10月30日下午4点43分,湖南省岳阳县公安局筻口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漆市村儿童张某某(男,小学生,8岁)、刘某(女,小学生,8岁)、张某(女,小学生,9岁)在离家上学途中走失。有目击者称曾看到三人上了一辆黑色小轿车。
10月31日晚11时许,张某某的爷爷张某勇接到一陌生男子打来的勒索电话,要求其准备90万元赎金。通过这通勒索电话,公安机关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张兴艳。
11月1日下午3时许,公安机关在岳阳市岳阳楼区某商务会所将张兴艳抓获。此时,三名儿童已经遇害。经公安机关审讯,张兴艳对绑架杀害三名儿童并向其家属勒索赎金的事实供认不讳。之后,张兴艳带领公安人员找到了尸体,指认了作案现场。案件由此告破。
检察机关指控,岳阳县筻口镇南源村村民张某华与张某勇系堂兄弟,且相邻而居。由于两家为建房风水一事多年存在矛盾, 张某华之子张兴艳对堂叔张某勇怀恨在心。2013年9月,在临湘做烟花炮筒生意亏了钱的张兴艳得知两家因房屋排水问题又发生争执后,便产生了绑架堂叔的孙子张某某勒索钱财并发泄私愤的念头。
2013年10月30日6时许,为实施绑架计划,张兴艳早早起床驾驶着比亚迪轿车从临湘出发前往岳阳县筻口镇漆市村。在漆市村陆家组附近,张兴艳发现了上学途中的张某某。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刘某、张某与张某某走在一起。张兴艳只得将三人都喊上了车。随后,车子往临湘方向行进。
上午8时许,当车行至临湘市忠防镇马港村谢垅组无人路段时,张兴艳将张某某单独叫下车,采用掐脖子和用石头砸头部的方式将其杀死,并将尸体扔在旁边一处隐秘的草丛里。
此时,感觉没有退路了的张金艳越想越气,担心两个女孩子会将这事情说出去,杀机已起丧失理智的张兴艳决意将另外两名儿童一并灭口。于是,他对张某、刘某谎称张某某已回家,并哄骗说要带她们俩出去玩。两个贪玩的孩子欣然答应。当晚21时许,张兴艳带着已经熟睡的张某、刘某返回其在临湘的租住房内,用绳子先后将二人勒死。
审庭现场
筻口惨案的发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听说该案在今天上午公审,不少群众和新闻媒体记者早早等在了法庭外。8点20分左右,受岳阳中院邀请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岳阳检察院检察员、湖南理工学院学生陆续进入庭审现场。此时,第一法庭已经坐满了旁听人员,其中包括双方当事人亲属、岳阳县委政法委、岳阳县筻口镇镇政府、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以及南源村部分居民。
俗话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时。在法庭上,遇害儿童的父亲们几度落泪。
随着公诉机关声情并茂地宣读辩护意见,旁听席上也响起了细微的抽泣声。“我向被害人的家属表示道歉,对不起,尤其是两个女孩的家属,我真的对不起,一时的冲动给被害人家属、给我自己的家属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结果,我现在心如刀割,可是现在一切都晚了。此时此刻我也理解被害人亲属的心理,恨不得将我千刀万剐。我自知罪孽深重,有一个请求,我愿意将我所有的器官全部捐献给有需要的人。一人做事一人当,我所做的一切都是我一人所为,我听从法院的判决。”而当被告人张兴艳向法庭请求在自己死后捐献全部器官时,旁听席上又响起了阵阵叹息声:“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呢?”经合议庭评议,认定事实如下:被告人张兴艳为达到泄愤和勒索钱财的目的,绑架并杀害三名儿童,之后向被害人亲属勒索巨额钱财,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情节成立。本院予以确认。被告人张兴艳辩护人提出张兴艳不构成绑架罪的意见。经查,对于被告人张兴艳具有绑架勒索财物的犯罪目的,被告人张兴艳在公安机关有过多次供述,张兴艳在作案前十多天就购买了手机卡,用来打勒索电话,为掩盖犯罪事实,购卡时登记了虚假姓名,绑架杀害三被害人之后,张兴艳向被害人亲属打电话勒索钱财,故辩称其主观上没有勒索财物的故意,客观上未使用暴力或胁迫手段,其行为不构成绑架罪的意见不能成立。被告人张兴艳因邻里纠纷,为泄愤和勒索财物,绑架并杀害三名无辜儿童,犯罪手段十分残忍,后果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当判处死刑。虽然辩护人提出张兴艳无前科,如实交待犯罪事实的意见成立,但不足以据此对其从轻处罚,对辩护人提出对张兴艳酌情从轻处罚的意见,不予支持。
庭审旁听人员感想
应邀参加旁听的岳阳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内司委委员陈静琳女士接受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采访时说:“今天的庭审,邀请我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参加,新闻媒体公开报道,这种形式非常好,对于我们是一个非常好的法制教育机会,对这种重案要案公开审理,能让人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让人民群众知道法律的尊严,任何人都不能践踏法律,不可触犯法律。除了这起典型的绑架杀人案件以外,我希望今后法院能更多地实行这种开放形式,让广大市民参与监督政府,让司法审判在阳光下运作,对于推动依法行政很有意义。”
岳阳市人大代表、岳阳市泰和大市场商会会长曾开华表示,“今天参加旁听,我感觉深受教育,岳阳发生这样灭绝人性的惨案,令人非常痛心。这个是因为建房风水问题积下怨恨,持续了好几年时间,希望基层司法部门和村级组织平常能多多和百姓沟通,进行法律方面的引导,以免因为小事积怨而犯下这样不可饶恕的大错。”
记者手记:
失去理智的冲动 天堂与地狱的距离
见到张兴艳,这个1980年7月1日出生于岳阳县筻口镇南源村的村民,却难以让我们同那种影视中穷凶极恶的杀人绑匪联系到一起。辩护律师也说,此前,张兴艳无论在当地,还是租住地临湘,无犯罪前科。
庭审中,张兴艳为自己辩护:“我真的没想过要杀死他们,提前购买不记名电话卡拨打勒索电话也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不暴露自己的身份”当时他说这话的时候,神情非常认真。通过对其案情的了解,我感受到了他自闭的内心充满怨恨与挣扎。自己当时是一种失去理智的冲动。但是,这些辩解都不能成为开脱绑架杀人犯罪的理由。这起悲剧让受害人家庭雪上加霜,而张兴艳这个导演悲剧的人又何尝不是为自己制造了人生的悲剧。首先,我们看看张兴艳供述他如何杀害张阳阳时就知道该犯的手段是何等残忍,情节是何等恶劣。被告人张兴艳杀害三名儿童时,先是掐被害人脖子,然后用石块砸被害人头部,作为一名毫无反抗能力的儿童,受到这样的打击,必死无疑。被告人张兴艳的犯罪动机卑劣,目的明显。被告人张兴艳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为了钱财,他不惜绑架自己的三个侄儿侄女,可见被告人的目的是勒索财物。另外,被告人张兴艳家与张某某的爷爷有点隔阂,张兴艳即起意报复他人,不顾与被害人是亲属关系,也不顾死者与他是否有恩怨,足见其动机卑劣。被告人张兴艳的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张兴艳生意亏本后不是通过自己辛勤的劳动去创造财富,而是心生歹念绑架晚辈侄儿勒索财物。绑架侄儿、侄女且将其杀害,杀人后将尸体藏匿,还勒索被害人家属的钱财,足见其凶残、狡猾且胆大,说明被告人张兴艳的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
其次,本案的社会影响及社会危害极大。被告人张兴艳做生意亏本而心生邪念,作案手段惨无人道,其犯罪行为造成了三名儿童的死亡,是岳阳建市以来死亡人数最多的绑架案,使数个无辜家庭失去了亲人,至今仍沉浸在无穷无尽的悲痛之中,精神上、生活上都造成了无法弥补的创伤和损失。案发时正是上学期间,严重影响了岳阳的教学程序和社会安定。该案发生后,在全国造成了及为恶劣的影响,被省公安厅列为督办案件。公安机关投入了大量警力开展侦破工作,岳阳县政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处理善后事宜。在庭审中,我们不止一次为被告人的残暴和血腥赶到震惊和愤怒,也不止一次为被害人的惨死和不幸感到悲愤和心疼。我们注意到两个细节,虽然很小却足以唤起人们的良知和人性:一是被害人的家人习惯了小孩每天早上高高兴兴出门,晚上回家甜甜蜜蜜叫上爸爸妈妈,在父母亲怀里撒娇,案发当天认为小孩的失踪是因为小孩的贪玩天性,还在家翘首以盼,哪知却是天人两隔。
三名小学生在上学时,看到了自己的叔叔,高高兴兴坐上车去玩耍,却不知是开往天堂。三个小孩的离去使数个家庭失去了亲人,使本来完整幸福的家庭从此变得支离破粹。血迹可以洗刷,但人们的心口的伤痛却难以抚平。10.30惨案注定成为很多人心中挥之不去的黑色记忆。
第三,本案带来的警示。我们在谴责被告人张兴艳的暴力恶行的同时,还应从中得到警示。警示一,敬畏生命的教育不可缺失。目前,我国社会处于改革的快速发展和转型期,人民的思想经历起伏和动荡,在这个时期,有一些人发生了道德沦丧,人性扭曲的问题。在少数人眼里,没有什么值得敬畏,包括生命在内。这些人就像一颗不定时炸弹,随时爆发。如何减少这一炸弹,全社会都要努力,而教育承担着最重要的责任。无论何时,都不能放松思想教育,使每一个人都要敬畏生命,要使人们懂得敬畏生命就是敬畏法律,善待生命就是善待人生漠视生命就是漠视法律,侵害生命就是践踏人生。警示二:封建迷信不可取。现在农村因建房子的风水问题时有发生争斗,往往牵扯几家人,甚至几个村几个姓,造成流血事情,甚至是死亡,极大里破坏社会稳定。本案的起因是被告人张兴艳家父亲与兄弟张年勇做房子因房子的风水引起,从而使兄弟之间产生隔阂,使被告人张兴艳产生怨恨,继而产生报复心里,酿成悲剧。古人云:“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古人的胸襟与智慧,值得我们学习。警示三、心里救助应推广。社会越发展,人民的心里压力越大,有心里问题的人越来越多,当中不乏有变态和犯罪心里的人。这就要求人民去寻求解决办法,进行心里治疗,使人适应社会,特别是对于有犯罪心里的人而言,能起到早发现早预防的作用。被告人张兴艳,从小不喜欢与人说话,当有问题出现时,不能与人很好的交往和沟通,最终导致不能正确把握自己,善待他人,一意孤行、不计后果的悲剧。张兴艳实施绑架并杀害人质,主观恶性特别深重,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得到了法律的严惩,这既是对所有企图铤而走险的暴徒的警戒,也是对亡者冤屈的魂灵的告慰,更是人民安居乐业的保障。最后,送给被告人张兴艳一句话:性格决定命运,天理昭彰,报应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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