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3·21”纵火案,以GDP政绩为诱因,以官商勾连各得其所为特点,以垄断公共信息、警方维稳为主要方式,勾勒出一幅“平度版弊政图”,折射出农村基层民主监督的缺失,成为过去多年一些地方政府执政能力低下、执政理念扭曲的缩影。
平度纵火案虽然告破,但该案反映出的现今中国基层的现状却不容忽视。基层既是产生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的“源头”,也是协调利益关系和疏导社会矛盾的“茬口”。若权力受利益驱使,用暴力开道,受害的是农民,动摇的是顶层设计的根基。中国基层政府当以平度为戒,警醒,反思。
暴力征地下的血案
根据3月25日山东省青岛市警方发布的消息,造成4名守地村民1人死亡、3人受伤的平度市“3·21”纵火案已经告破,4名施暴者受王月某及杜家疃村村委会主任杜群某、工地承建商崔连某指使实施了纵火暴行。目前,涉案7人已被刑拘。
而在几天前,这桩在网络上引发网友强烈愤慨的征地血案却被平度市委宣传部的官微“辟谣”为普通的失火案。22日晚的半夜抢尸一事也被它解释为家属自行移送火化、现场的200多武警则为了维护秩序。最终在网络舆论的压力下,也有人称是在中纪委受理举报的震慑下,或许是二者兼而有之,其上级青岛市公安紧急介入,历经4昼夜的奋战,平安公安局终于查获凶手。
平度血案的发生,来自于征地冲突。按照平度官方的说法,所涉征地属于“合法征地”,125亩共补偿农民944万元(每亩合7.5万元),而卖给开发商1亩就飙升到123万元。政府仅仅倒一倒手,就能获得如此暴利,而除了7.5万元的补偿外,卖地的收益有多少能落到村民手里?在整个卖地事件中,地被卖时,村民不知情,卖地的收入,村民没有处置权,利益被剥夺要么成为现实,要么成为心中挥之不去的忧虑。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现任村主任杜群某在2011年竞选时,给村民们作出的书面承诺,其中有一条是“坚决不卖一分地”。在这封散发于2011年的《致杜家疃全体村民的一封信》上,第一条就是“土地是祖祖辈辈留给我们的共同资产,也是杜家疃老少爷们的家园,更是我们世世代代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唯一空间……谁打杜家疃村土地的主意,谁就是杜家疃的罪人!绝不卖一分一厘土地是我庄严的承诺!”
如此庄严的承诺转眼之间便成为过眼烟云,回头看这起征地引发的命案,背后上演的竟是官商勾结、黑白交融的戏份。所谓官、白,即是事发地杜家疃村村委会主任,所谓商、黑,则是工地承建商及其指使的纵火者。而促使他们沆瀣一气的诱因还是巨大的利益。马克思说过,资本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会铤而走险;如果有百分之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下任何罪行,甚至冒着被绞死的危险。村干部靠贿选上台
据中共官媒新华社追踪调查,平度杜家疃村本届村委班子成员于2011年3月份选举当选,多位村民指证,2011年那次村委会选举,村主任选票每张大约1000元钱,涉案的村主任杜群某总共花了30多万元。一个小小的村官怎么会让人下如此高的“赌注”?当然是有“利益”可图,利远大于付出。
在城镇化背景下,一些靠近城市的农村地区,资源越来越值钱,农林地、宅基地、水塘、荒山等等,都能生钱。正如平度村民所言,“像农用地征收,一亩地出让之后值几十万、上百万元,卖地时留一手,十来万就到手了。
还有补偿款,多留一天,光是存银行就能产生不少利息。”也正由于此,在一些地方,村干部成了众人争抢的“香饽饽”,村民选举中贿选现象愈演愈烈。从最早期的村官竞选凭人缘、人情,到后来的凭一些小实物如米、油等,到最近的凭人民币,贿选的组织活动越来越严密,手段也越来越隐秘。
回顾近年,温州10名村官瓜分价值18亿元316套安置房;广州白云区81名干部被立案查处,其中村社干部43名等。纵观导致村干部腐败的原因,在选举阶段便埋下了罪恶的“种子”。贿选上台的村干部,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鲜有不犯事作乱者。暴利的驱使就可能有暴力的发生。从震惊全国的乌坎事件到深圳20亿身家社区干部,涉地腐败、与开发商合谋攫取集体利益成为村干部违法犯罪的“重灾区”。
基层治理监管缺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指出,一再发生的征地恶性事件,暴露出在中国当前城镇化过程中,由于基层民主监督的缺失,以土地为核心的农村集体资产很可能被村干部自由支配、甚至沦为谋私利的工具。
虽然基层民主已在中国推行多年,但是在村民自治的实践中,民主制度却没有充分发展起来。早在2004年就已出台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对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和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做出了明确规定。
但客观而言,“村务不公开、财务管理乱、用权不民主”是许多农村的普遍现象,农民的权利很难得到切实保障。一方面,这固然与村干部的滥权、不民主有关;另一方面,也与担负监管责任的基层政府有很大关系。比如,在平度这起征地血案中,从杜家疃村委会2006年“偷卖土地”至“3·21”纵火事件发生,其间老百姓从毫不知情到采取各种途径投诉举报,再到最后守地农民殒命火场,前后历时近8年。可以说,对这起纵火惨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难辞其咎。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既是产生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的“源头”,也是协调利益关系和疏导社会矛盾的“茬口”。中国基层社会的矛盾如果越演越烈,直接影响到的将是顶层设计。因此必须要有正视问题的态度和解决问题的紧迫感,必须将基层治理列入整个国家改革与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来进行谋划和操作。
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农村集体资产面临被掌握集体资产实际管理权的村干部转化和稀释的危机。而这样的问题一旦处理不好,就会激化农村积累的社会矛盾,上演自焚一类的惨剧。对于如何解决征地纠纷和村官腐败问题,分析人士认为,需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条腿同时走路。其中,“自上而下”是要求上级部门的法律监督到位,对于造成恶性事件的犯罪行为要从严处理。而“自下而上”就是要努力将村民大会与村委会衔接起来,让权力落到村民手里,使得村民会议、代表会议真的发挥作用,村干部才有可能真正受到村民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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