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兼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饶戈平,接受杂志访问时指,如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迟迟不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可以暂时将内地的国家安全法在香港试用。对此,香港立法会主席曾钰成感到诧异,回应称饶的言论与基本法规定不相符,又指这是一位内地学者的说法,相信不是中央的声音。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北大法律学者饶戈平接受《紫荆杂志》专访,谈到23条立法的问题。饶戈平指,近年香港出现挑战基本法、国家权威的行为,是因为23条迟迟未立法。他声称,23条长期被曲解、被污名化、被妖魔化。
饶戈平指,《基本法》第23条是香港对国家应承担的义务,不能选择实施,喜欢就实施,不喜欢就把它撇在一边,这不是对基本法的全面实施。在香港迟迟未能将23条立法开展的情况下,为了国家权益不受损,可把内地的国家安全法在香港暂时试用。他又建议可以集结香港所有涉及国家安全的法律行程“类23条”,甚至由中央制定一个暂时适应香港的安全法,直到23条立法为止。
立法会主席曾钰成对饶戈平的建议感到诧异,认为做法不符合《基本法》规定。他指出,《基本法》第23条说明,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去处理有关颠覆国家一类的罪行。另外,基本法亦清楚写明,所有全国性法律适用于香港的只限于附件三中列出的。
不过,曾钰成认为,这种言论不会破坏一国两制,因为这是一位内地学者的说法,不过他也促请饶戈平应就自己的建议再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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