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发生占领立法院事件,引发香港立法会发生类似事件的忧虑。立法会主席曾钰成表示,立法会提出3项特别管理措施,包括:限制开放、有需要时邀请警方协助执法,以及必要时迁往他处开会。
香港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8日召开会议,讨论立法会大楼的保安问题。曾钰成在会后表示,特殊情况出现时,立法会秘书长征询行管会后,如没有委员有强烈反对,就可采取特别管理措施,限制立法会向公众开放。被问到何谓特殊情况,曾钰成说难以一一列举。至于会否要求警方协助,他表示,不寻求警方帮助就可能会出现不愿见到的情况, “当然就要寻求警方协助”。他又说,如果立法会大楼不能使用,法律上可另觅合适场地开会,亦不会影响会议的效力。
对于港府有否制订相应措施防止政府总部被占领,以及应对措施确保日常行政工作不会受影响。行政署发言人响应说,一直以来,政府总部已有一系列保安措施,并会不时检讨。
占中发起人之一陈健民认为,行管会的决定不是捕风捉影,他相信在占中前,不排除有其它团体模仿台湾学生占领立法会,但难度会比台湾“高好多”。他说台湾是民主社会,立法院和行政院等地都是面向群众,所以保安和布防比香港弱。不过,他认为就算占领立法会,对社会造成的冲击会比占领中环细。
行管会委员、公民党陈家洛认为现时很难凭空想象一些情况,去制订一个具体的应变措施,“到时要随机应变,因时制宜”。他强调在讨论的同时,不应让公众有一个观感,认为立法会是“十面埋伏,草木皆兵”。他又说,2010年的反高铁拨款事件,警方也有支持立法会保安,但大原则是任何行动一定要由立法会主导。
若议事厅被占领,立法会就要另觅场地开会,陈说场地需可容纳70名议员,所以立法会“会议室一”是其中的选择。他指法例也没订明要在香港境内开会。
1997年临时立法会的第一次会议就是在深圳召开,当时要选举临时立法会主席。临时立法会随后继续在深圳举行会议,直至1997年7月1日特区成立后,改为在香港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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