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区法院4月11日9时公开审理被告人秦志晖诽谤、寻衅滋事一案。秦志晖利用互联网蓄意制造传播谣言、恶意侵害他人名誉,非法攫取经济利益,被公安机关于2013年8月19日抓获。秦承认,其制造并传播的谣言多达3000余条。

@北京朝阳法院我想表达一个歉意2014年4月11日12:56
秦火火:希望我能够警示他人别干我这样的蠢事
经过几个月的久久思考,我主要有以下认识:
第一,我的行为在法律上是不被许可的,在事实上我的确是误导了大家对公众人物和政府部门的看法
第二,我没有认识到网络不仅仅是一个虚拟空间,网络是自由的,我越过了红线,我严重损害了他人的名誉和声誉。
第三,有句话说得好,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我恰恰是忽视了这一点,也忽视了法律和道德的存在,扰乱了网络的正常秩序。
最后,我想表达一个歉意。对杨澜、罗援、张海迪等人的名誉造成很大的打击,我深表歉意和内疚。名誉是无价的,是他们几十年辛辛苦苦打拼下来的,被我几条微博就给抹黑了。将心比心,谁都是不愿意的。
我对自己没有什么可辩护的地方,我只是想说,希望我能够警示他人,别干我这样的蠢事。
现场:秦火火法庭上面向记者席两鞠躬致谢
被告人:说过道歉后我想表达一下我的感激。
1、我要感激这个时代,有电脑和网络才有我才能的发挥空间;
2、我要感激北京这个城市,她的包容让我有了很好的工作机会,使我被人认可、被人欣赏;
3、我要感激我工作过的公司,给了我工作机会,让我不断成长,走上工作管理岗位;
4、我要感激公检法机关,他们文明执法,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
5、我要感激微博世界,在这里我与名人沟通交流,他们并不歧视我;
6、我要感激我我的两个辩护律师,感谢你们为我辩护;
7、我要感激在场的记者,我是一个小人物,感谢你们对我的关注;
8、我要感激北京市第一看守所,那里的管教对我很好,使我感受到了人性关怀的温暖;
9、最后,我要感激我的父母,他们对我的成长尽到了最大的努力,让我有学习的机会,有安身立命的本钱。
在这里,请法庭允许我向他们鞠三个躬。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