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13日在上海出席与本港立法会议员的座谈会上提到,特首选举程序中的提名委员会提名,旨在降低政治对抗、降低宪制危机、降低民粹主义3项风险,“必须保障工商金融界的政治经济利益,不能搞民粹主义,不能推行高福利政策”。
2013年11月曾访港的李飞强调,目前讨论特首普选是落实《基本法》的规定,而不是重新制定基本法,因此必须回到基本法轨道上讨论;他重申提名委员会的重要考虑是均衡参与,采用提委会提名特首候选人的办法,至少可以比较好地降低三方面风险。
第一是降低政治对抗风险。李飞指香港实行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同时又要有最大的政治包容,“两种社会制度不搞对抗,香港与中央之间不搞对抗,香港社会内部不搞对抗”,若普选问题处理不当,很容易导致政治对抗。
第二是降低宪制危机风险。他说,特首必须由爱国爱港人士担任,提委会“可以对行政长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进行比较全面的考虑,从而降低经普选产生的行政长官人选不获中央政府任命而导致宪制危机的风险”。
李飞续称,从世界各地经验看,行政首长由普选产生,候选人很可能提出加大社会福利开支,甚至走向民粹主义,“香港实行选举政治面临的一个矛盾:地方小,又没有自然资源,要保持香港的经济地位,必须靠自由港、低税制来吸引外来投资”,因此,“必须保障工商金融界的政治经济利益,不能搞民粹主义,不能推行高福利政策”。
他说,提委会的设置有利于平衡各种诉求,降低普选导致民粹主义的风险。提委会按照民主程序提名候选人,对任何参选人都公平。
对于李飞提到的3个风险,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副会长刘兆佳表示,中央近一两年对一国两制的论述,以至一国两制对政治体制的作用愈讲愈清楚,就是要避免出现对抗局面。他认为几十年前中国思考一国两制时,从无想过民粹主义,近年出现的本土、地方意识、中港矛盾,就更显得普选特首中提委会的重要,提委会“要将这些矛盾及冲突放在可控制的范围内”。
他亦认同,2012年两名建制人士争逐特首,已出现派钱的福利主义倾向,“这样更令中央忧虑,选举制度不善会出现严重后果,所以要把关,考虑精英阶层利益和想法,不可以只照顾低下阶层”。
中大政治与行政学系高级讲师蔡子强认为,梁振英上场时亦“派糖”增开支,因此担心福利主义的说法“未必有说服力”,但他相信李飞想说而没有说出口的是担心港独主义、中港矛盾这些民粹主义影响普选特首的结果,“不方便讲出口,否则会令情况更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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