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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洗黑钱案剧增 否认与内地打击腐败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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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香港收紧反洗黑钱法以来,香港警方2013年收到3.3万宗可疑金融交易报案,为12年来最高纪录,较2012年高出40%。然而,在执法力度加强的同时也存在一些担忧。由于私营领域薪酬更高,吸引了经验丰富的调查人员,导致执法机关“人才外流”,影响了香港的反洗钱行动。

自新法规于2012年中旬生效以来,警方已展开更多相关调查,平均每宗案件花费18个月时间处理。2013年,香港警务处毒品调查科财富调查组对数万新报案中的349宗个案展开调查,高于2012年的246个,同比增长41.9%。

然而,在执法力度加强的同时也存在一些担忧。由于私营领域薪酬更高,吸引了经验丰富的调查人员,导致执法机关“人才外流”,影响了香港的反洗钱行动。毒品调查科财富调查组警司庚燕青否认其团队缺乏新人才。她表示,自2008年起,反洗黑钱团队已新增40名成员。

庚燕青表示,报案增多归因于若干因素,例如公众意识提高、当局实施反洗钱法及境外执法机构要求调查等。总督察钟逸祥表示,内地、澳大利亚及美国的执法机构在反洗钱调查上一直与香港警方良好合作。

内地如今正在打击腐败,是否导致香港反洗黑钱案件增多,庚燕青对此拒绝表态。庚燕青表示,黑钱可以来自任何地区,例如东欧。如果内地警方要求香港警方提供帮助,香港警方会配合。

香港《反洗钱和反恐融资(金融机构)条例》(AMLO)于2012年4月1日起实施。瑞格律师事务所一份报告显示,自该法规实施后,2012年上半年香港有关当局收到的可疑交易报案数量上涨29%。该律所的律师基姆·尼米罗(Kim Nemirow)表示,该法律是香港首条主要针对洗黑钱的法律,有力的法规鼓励了更多人就可疑活动报案。

香港风险管理咨询公司亚太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Pacific Risk)董事朱利安·罗素(Julian Russell)表示,依他所见,洗黑钱案往往涉及外国在华投资的欺诈行为。他表示,他处理的另一些个案涉及以香港为中介,海外黑钱经香港转移至新加坡或瑞士等其它司法管辖区,以掩人耳目。

罗素表示,许多位于深圳及香港的专业洗钱者愿意向任何人提供服务。他补充道,大部分犯罪分子洗钱,都利用在英属维京群岛及开曼群岛等地注册的离岸公司。

庚燕青表示,近年来更多洗钱案由高等法院审理,而非区域法院。这或许表明案件涉及的洗钱金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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