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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秤砣砸死瓜农案二审 4名涉事城管均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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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苍南城管被围殴事件,让湖南临武瓜农案的二审显得格外受关注。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北京时间4月23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湖南临武瓜农事件”二审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在此前的一审中,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当庭宣布判处“湖南临武瓜农事件”涉事的4名临武县城管局工作人员3年6个月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一审判决后,4人均提起上诉。上诉人廖卫昌、骆威平、夏际玉均认为一审判决定性错误,而上诉人袁城认为一审认定事实错误,被害人倒地时他并不在现场。

英国《泰晤士报》曾经这样定义“城管”----中国地方执法者,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常常会卷入一些公众冲突事件。“湖南临武瓜农事件”就一度引发了人们对于城管暴力执法的大讨伐。事情发生在2013年7月17日,湖南临武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该县南强镇莲塘村村民邓正加夫妇发生冲突,邓正加倒地身亡。

7月30日,郴州市公安局法医根据尸体检验情况及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病理组织学检验结论综合分析认为,临武瓜农邓正加系外力作用诱发脑部畸形血管破裂出血死亡。

12月27日,廖卫昌等4人涉嫌故意伤害案在永兴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当庭宣判,4名城管工作人员均获刑。被告人廖卫昌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被告人袁城、骆威平、夏际玉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4年、3年6个月。

法院审理后认为,2013年7月17日上午,被告人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与邓正加夫妇发生争执,因邓正加妻子黄某谩骂行政执法人员,且邓正加用秤杆戳向廖卫昌,四被告便上前对邓正加进行殴打,诱发邓正加小脑与脑干桥延沟交汇处畸形血管破裂,蛛网膜下腔广泛出血而死亡,四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在共同故意伤害犯罪中,廖卫昌、袁城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骆威平、夏际玉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案发后,四被告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均系自首。

鉴于被害人死亡的直接原因是畸形脑血管破裂致蛛网膜下腔广泛出血死亡,四被告人的伤害行为是导致畸形脑血管破裂的诱因,结合四被告人的自首情节及本案中所起的作用,依法对廖卫昌予以从轻处罚,对袁城、骆威平、夏际玉予以减轻处罚。一审判决后,四名被告人均提出上诉。4月19日,浙江苍南县因为城管执法发生了一起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轰动了整个网络。事情的起因,是由于商户违法占道经营,城管执法人员与不予配合的商户发生争执,路人黄某用手机拍照,城管与之发生冲突,造成黄某受伤。本来黄某的嘴角流血属于口腔黏膜破裂出血,并不是传说的“吐血”,但有人却在网络上发布“城管打人致死”的谣言,致使围观群众聚集,秩序混乱,五位被围攻的城管有三名创伤性失血性休克,病情危重。这不得不让人反思这些年来城管被不断妖魔化的问题。

4月20日,苍南县城管局方面回应称,遭围殴的5人均系临时搬运工。4月22日晚,温州市苍南县公安局表示,已对4月19日当天在现场参与挑头滋事的15名嫌疑人员,以及参与殴打他人的3名违法城管工作人员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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