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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专家:秘书干政已到非治不可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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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官员秘书被称为“二号首长”。由领导亲自挑选,是“一把手”的“身边人”自然备受领导信任;因处理领导大大小小的事务,使其手中被赋予很多无形的权力。由于中国官场由上至下的权力结构特点,领导与其秘书往往是“利益共同体”的关系,站在同一阵线,也易获提拔。纵观近年来官员腐败案,从原中共上海市委原书记陈良宇的秘书秦裕腐败案,到周永康四大秘书相继落马,都是“拔出萝卜带出泥”。近日社科院专家称,秘书干政已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应建立用人责任倒查机制,严惩领导干部违规配秘书。

据中原网4月24日报道,中国社科院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田禾近日接受采访时称,中国目前个别秘书干政问题比较严重,秘书参与具体政务,代行官员权力;涉及权钱交易,与官员结成利益共同体;借助曾为高官出谋划策,进军仕途,占据要位;利用手中海量资源和公权力、话语权,为个人谋利等。

因为往往要顾及首长的面子,现下的制度对秘书的行为缺乏有效监管。此外,不少下层官员希望借讨好秘书得到升迁机会,因此对于秘书干政的行为不敢也不愿意表示不满。这种放任的态度,导致少数贪图私利的秘书,有更多的机会代领导行使权力,甚至行使腐败行为,已到了非治不可的时候。

田禾认为,反腐败工作的一个重点是规范人事任免问题,应建立用人责任倒查机制,严惩领导干部违规配秘书。

田禾研究员表示,根据中央规定,只有副省级以上干部才可配备专职秘书。但是事实上,在中国因没有明确条文要求省部级以下领导不得配备专职秘书,所以很多县处级单位也跟风为领导配备专职秘书。

田禾建议,一方面严控党政机关秘书设置。也要在选用人方面要把好秘书提拔“门槛”,把秘书和其他候选人放在一个平台上,秘书选拔任用不仅要征求上级意见,还要让群众公开进行评议。

田禾认为,秘书在提拔升迁中有优势,与秘书的岗位特点有关。秘书一般属于办公厅或办公室的编制,这里是行政运转的枢纽和行政信息的聚会点。秘书服务的对象是领导,领导往往就是权力和决策中心。要制止长久以来形成的领导离任前提拔秘书这一用人制度上的潜规则,严格推行领导干部用人失察“问责制”。如经调查,领导干部确实有徇私舞弊行为,一要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对于拟提拔使用的秘书,也应取消其提拔资格。

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主任、教授龚维斌曾在谈到这个问题时认为,“要抑制秘书腐败,除分清领导干部和秘书的职责外,制衡领导干部的权力显得更为重要。只要领导干部没有凌驾于制度之上,让群众的发言权、监督权见效,就能减少秘书腐败现象的发生。”

在2014年3月份,山东曲阜市出台新规:所有市级领导干部一律取消秘书配备,其事务性活动由各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其中,包括曲阜市委书记、市长在内的10位市级领导秘书配备取消。而这一做法是否会在各地推广开来,是否会真正得到落实,则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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