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上访问题一直困扰中国各级政府,尤其是大批访民常年驻留北京,甚至催生地方政府的“截访”生意。从5月1日起,中国信访部门将不再接待越级上访。值得注意的是,“不受理超级上访”并非首次提出。对此有学者认为,对于信访制度改革的问题,最终还是要以提高基层政府的行政能力和公信力。
据中共官媒新华社报道,国家信访局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其中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到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设立或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来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并引导来访人以书面或走访形式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
此次信访新规中,“不受理越级上访”再次引发关注,并引起了议论和疑虑。一直以来,越级上访在各地都是普遍现象,有的越级上访涉嫌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上访人员或被基层属地政府派员截访,或受到公安机关的治安处罚。不过,越级上访并非首次提出,早在2014年2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指导政府积极引导民众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级表达诉求,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
越级上访不但让上级政府和基层属地政府深感头疼,也让来回奔波无尽折腾的上访人员自己身心俱疲。此次信访新规再次对越级上访说“不”,堵塞了越级上访之路,其出发点原本不错,但在不受理越级走访之后,在合规的信访程序内,如何能够保证信访人的权益得到保证、问题得到解决,更加受到关注。对此,国家信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张恩玺称,实行逐级走访,根本出发点在于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是限制公民信访权利,而是要更好地实现公民信访权利。
他表示,《办法》设计了严格的工作程序来约束公务人员的行为。《办法》要求有权处理机关从来访事项的受理、办理、复查、复核直至送达的各个环节,均要在规定期限内向来访群众出具书面文书、履行签收手续。
归根到底,群众信访问题要在基层属地得到妥善解决,需要群众当仁不让地行使各项公民权利,充分发挥监督地方政府和基层组织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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