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平凹所著图书,封面照陷著作权纠纷案。资料图

“因为贾平凹在庭审时说自己‘不知情’,所以我们认定作家出版社在《秦腔》等书中,未经摄影师赵雄滔允许的情况下,使用其拍摄的贾平凹照片,侵犯了摄影师的著作权。”今天(4月24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2013年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该院民四厅副厅长蒋智在介绍贾平凹著作封面照纠纷时说。
去年10月31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摄影师赵雄韬与作家出版社、贾平凹之间的著作权纠纷一案,判定作家出版社立即停止侵害赵雄韬著作权图书的出版发行,并当面赔礼道歉,同时赔偿损失(包括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开支)5000元。而这一案件也被列入西安中院2013年知识产权十大经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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