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国人大4月24日通过被称作“史上最严格”的环保法修订案,进一步明确政府的监督管理职责,并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有分析认为,这是中国向污染宣战的一大举动,为深受环境问题困扰的中国提供了最有利的环保法律保障。新法将于2015年1月1日施行。
历经四次审议,环保法修订案24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新环保法将于2015年1月1日施行,此举为深受环境问题困扰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提供最有力环保法律后盾,有助于扭转伴随其经济快速发展而生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此间环保专家认为,修订后的环保法有可能成为现行法律里面最严格的一部专业领域行政法。
修订后的环保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完善了生态保护红线、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监测和环境影响评价、跨行政区域联合防治等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强化了企业污染防治责任,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还就政府、企业公开环境信息与公众参与、监督环境保护作出了系统规定,法律条文也从原来的47条增加到70条,增强了法律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现行《环境保护法》自1979年试行、1989年正式颁行以来,至今已经有25年没有实质修改。有意见指出,这与经济社会发展特征和新理念明显不相适宜,存在操作性不强、环保执法疲软等问题。2011年环保法的修改被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的立法计划,之后历经四次审议、两次公开征求意见,终于在3年后的4月24日尘埃落定。
环保部生态红线划分专家组组长高吉喜指出,新环保法强化了政府责任,将政府责任拓展到“监督管理”层面,治污成绩也将作为地方官员评估指标之一。“总之,对政府责任的构建是全面的,多元的,深入的。”
由于缺乏法律授予的权力,环保部过去只能进行一次性的全国检查行动,公布污染者名单等。违法企业往往在交纳远低于守法成本的一次性罚款后,就可以继续污染环境。未来,环保部将拥有更多法律权力,对环境破坏行为和相关责任单位采取更为严厉的惩罚措施,包括关闭污染企业,没收污染设施、设备等。
此外,生态保护红线的完善,将使可能产生污染的工业不得进入受保护的区域,包括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
新环保法修改的内容,还包括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提高公民环保意识;对举报人的保护;扩大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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