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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级上访不受理 中国人最怕有冤无处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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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神州,社会矛盾尖锐,官民对立恶化,基层百姓有冤无处诉的情况比比皆是。面对民怨不断升温,当局没有想办法增加投诉渠道,反而加设障碍,由五月一日起不再接待访民越级上访,当局声称希望透过此项改革落实信访处理责任,「把矛盾化解在当地」,恐怕只是自欺欺人而已。

按照国家信访局日前公布的新规定,信访人应该找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 譬如信访人想反映土地征用问题,可向该县的国土资源局提出,也可以向上一级机关即该县人民政府或所属市的国土资源局提出。三个部门中,谁先接谈,谁就先受理,信访个案必须在六十天内做结,越级上访恕不受理。

当局解释,不受理越级上访并非限制公民信访权,而是要「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能,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使信访问题在基层属地得到及时妥善解决,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话说得好听,但要把矛盾化解在当地,又是谈何容易。最令人担心的是,如果新规定不能得到切实执行,地方部门爱理不理,矛盾未能化解于当地,而越级上访的道路又被堵死,岂不是弄巧反拙,进一步加深民怨?

归根究柢,化解社会矛盾的关键不在于信访制度如何改革,而在于政府能否依法施政,以及民众的基本权利和切身利益能否得到充分保障。去年头十个月,信访总量超过六百万件,其中约七成属于涉法涉诉信访,民众「信访不信法」的现象十分突出。也就是说,本来应该透过司法途径解决的问题,却要透过类似古人「击鼓鸣冤」的方式去解决,这无疑是对司法制度的莫大讽刺。

从社会治理角度而言,解决社会矛盾理应透过司法渠道,而非信访,然而,由于内地司法腐败严重,官官相护情况普遍,寻求司法解决往往「此路不通」,而且经常受到打击报复,老百姓有冤无处诉,只好透过上访寻求公道。实际上,当局一方面鼓励信访和举报,另一方面不断以「寻衅滋事」等罪名打压维权人士,根本就是自相矛盾。由于地方官僚只手遮天,这些年来不知已有多少上访民众被关押、被神经病、被失踪。

纪纲一废,何事不生。改革信访制度只能治标不能治本,要消除官民对立,首先必须依法治国,而要依法治国,则必须清除司法腐败,只要确保司法公平公正,让法律成为调控社会矛盾的唯一准绳,让百姓意识到有冤屈找组织不如找法院,找清官不如找律师,信访自然成为历史。总而言之,建设完善的监督机制,把权力关进笼子,才是确保社会稳定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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