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动一时的浙江温州苍南城管打人事件余温未散,近日央视曝光了苍南城管打人现场视频,还原了城管如何从打人到被围殴的全过程。事实真相虽已还原,但由此引发的关于城管职业与新形势下如何优化城市管理的讨论却仍在继续。事实上,城管打人或被人打,在当下的中国城市已是高频率上演的“样板戏”。如何化解城管难题?分析人士认为,要依法设立城管、依法规范城管、依法监督城管、依法保障城管,从“小城管”理念转变为“大城管”理念,由“一家独挑大梁”走向“各方共同治理”,才能实现城市的安定和谐。这种说法也契合了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所提出的“第五个现代化”理念,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城管打人与被打
近几年来,城管打人或被人打在中国大陆似乎已经算不上新闻,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见诸报端。2014年4月19日,浙江温州苍南县因城管执法时将一名围观拍照者打倒,继而引发了群众围堵城管执法车的事件;4月9日,年近七旬的老人郑某只因劝说两名城管人员文明执法,竟被后者采取勒脖、拳捶等方式活活打死,引起广大网民的极大愤怒与声讨;4月20日上午,安徽省检验检疫局公务员高先生带着父母妻儿等亲人来到合肥市天鹅湖边散步,突然遭到现场数十名穿着城管制服的队员殴打……
除此之外,近几年城管暴力执法、殴打小贩事件频繁上演,且每次都会引发社会激烈反应。以前城管只是和小商贩们针锋相对,而如今城管与普通民众之间的关系看似也到了水深火热的地步。愈演愈烈的城管与民冲突事件再次引发全社会对城管职业的讨伐和思考:城管部门为何如此“霸道”?是否应该彻底取消这一部门?为何对屡出事端的城管部门监管如此之难?不过分析可发现,城管从打人到被打的转变也正是社会戾气日渐升温的表现,一方面城管痼疾难解;另一方面对社会稳定、基层治理、政府公信力的冲击在日渐增强。
城管被妖魔化的必然性
在中国,城管绝对是负面形象的代言人,在网络上搜素“城管”关键词大多数是有关城管的负面信息。应该说,城管职能的设置在对消除不良商贩、安全隐患等问题方面是有积极意义的,但为何在如今城管却成了民众中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这还需要从城管的职能划分开始。随着中国城市化程度不断加深,这就对城市的社会管理提出了更多的需求,但传统的行政体制一时无法满足这些需求,因为工商、卫生、警察等体系内,各自的专门化需求都在增多,资源都处在供不应求的状况,而城市管理问题看似跟哪个部门都有关系、实际上哪个部门都顾不上,本身又错综复杂、不断增多。所以几乎啥事都要管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硬着头皮摆出个“万能钥匙”的姿态就走马上任了----拆临拆违、渣土泼洒、占道经营、违规占道、违章户外广告、公园管理、噪音管理,各种鸡毛蒜皮,各种家长里短……大概全中国所有城市里80%的脏乱差问题,都是由城管系统在负责治理的,有无成效,见仁见智。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城管之所以被妖魔化有其必然性,由于城管部门的职能分工是管理并未细致完全的写入国家法律,导致城管部门所管辖的内容显得合理而不合法,也给后来的管理问题埋下隐患;再加上随着城市发展积弊和社会矛盾的不断累积,以及城管队伍中本身存在的,如暴力执法、人员管理不善、滥用公权力等各种问题等也是进一步白热化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矛盾的关键。
城市管理关乎“第五个现代化”
随着城管问题的愈演愈烈,一些地方的政府部门开始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如何提供更加文明、高效、和谐的城市管理服务是摆在城市管理者面前的一道难题。
在城管与民冲突事件频发的同时,一些城市已悄然对城管制度进行了创新。如深圳、西安等地的思路是引入市场机制,由管理城市向经营城市转变;北京、沈阳等地则推出了“数字化城管”等新型城管管理方式,该系统是一个开放的系统,所有执法环节都通过网络流转,普通市民可对运转情况实施监督。
除了制度上的创新,一些城市也推出了“美女城管”、“微笑执法”、“温柔围观”等新执法形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与民众的紧张关系。但实践证明,这些变化仅仅是执法形式上的改变,充其量只是治标,“管与被管”的身份对立并没有解决。
其实,城管与民众的矛盾折射出了更为深远的问题:管理任务过多推倒处于末梢位置的行政执法令其难堪重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制度正面临着捉襟见肘的困境。城管执法体制,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探索的产物。部门职能界限模糊,多头执法、交叉执法、重复执法,是多年来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一个顽症。
因此,对当前城管执法体制面临的这样和那样的问题,不能就事论事,也不能从部门角度看问题,而应该放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探索的大背景下来考虑。现代城市管理的综合性决定了城管执法的集中性,城市的小商贩问题不仅仅是市场监管方面的问题,它牵涉就业、附近农村经济发展阶段、发展模式、市场准入门槛、商业服务布局、供求关系以及居民生活习惯等方面,牵一发而动全身。
十八之后,习近平曾多次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理念,具体到城市管理方面则可提炼为:城市管理必须从“小城管”概念转向“大城管”理念,将城市管理从一个部门的职能上升至城市政府的职能。换句话说,从规划到建设,从管理到执法,每一个环节的部门都必须承担起城市管理的职能,而不是全部任务留到末梢环节去执行。而由“小城管”走向“大城管”的另一层涵义则是,城市治理是城市政府与生活在这座城市上人们的共同责任,而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城市政府则必须搭建起一个平台,让市民、社会组织参与到城市治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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