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总后勤部原副部长谷俊山被提起公诉至今,各类揣测之词不绝于耳。近日,有陆媒长文解密了谷俊山受审地----军事法院。作为中国司法机关的组成部分,军事法院极少出现在公共视野。它行使的审判权与一般法院并无区别,但也有“变通”之处,比如依据被告人的职务等级确定管辖级别;刑案庭审一般只对军内有限开放旁听;一般不能取保候审等等。
军事法院同时履行着审判机关和政治工作的双重职能。在新一轮司法改革即将启幕的大背景下,它的定位面临重新审视。同样作为专门法院的铁路法院,已经移交给地方管理。按照现行法律,所有中国现役军人涉嫌犯罪,均由军事法院审判。至于是哪一级军事法院来审理,主要看被告人的级别。
“这是军事法院的特殊性之一,案件管辖主要不是按案情的重大、影响来划分,而主要是按职务、级别来确定管辖。”中国武警学院教授李佑标透露。根据相关规定:正师以上人员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由解放军军事法院管辖;副师职、正团职人员犯罪的普通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由大军区和兵种级单位的军事法院管辖;其他案件由兵团和军级单位的军事法院管辖。这三个层级军事法院,在审级上分别相当于地方的高级法院、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军事法院主要依照部队序列来设置,因此,在同一区域内,会有不同级别军事法院,还可能存在多个同一级别的军事法院。据学者考证,设在北京相当于大军区级的军事法院有6个,而设在成都的相当于省军区级的军事法院就有3个。
一种说法是,作为现役军人且有中将军衔的谷俊山,其级别在正师级以上,依法应由军中级别最高的解放军军事法院直接审理。另一种说法是,谷俊山案的管辖由解放军军事法院决定,按照以往审理高级军官惯例,解放军军事法院可能会把谷案指定给下一级的解放军总直属队军事法院一审。如果谷上诉,二审将诉至解放军军事法院。作为最高级别的军事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是一个正军级单位,它迄今尚未开通官方网站,也未公开办公地址。
与一般法院的法官由人大任免不同,除了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免以外,军事法院系统的法官,都由军队政治部门按照行政干部的任免权限进行任免。军事法院在建制上隶属于军队,法官编制也在军队。每一位军事法院的法官,既是军官,也是法官。他们身着军装而不是法袍坐在审判席上。
原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苏勇表示,军事法院特殊或不同于地方法院在于,军事法院既是专门审判机关,也是军队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履行审判机关和政治工作的双重职能”。
由于军事法院一般没有单独建设的审判大楼,军事法院开庭往往会选择靠近羁押地点的军营礼堂、大会议室进行开庭。而军事法院审案的形式与普通法院差别不大:同样主要实行合议制,即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由审判员和军人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在军事法院接受审判的被告人,同样享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相关权利,譬如委托辩护人、提起上诉等等。但根据有关规定,接受军事审判的刑事被告人,军事侦查机关一般不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一般也不采取保证金方式取保。
2013年11月,最高法院在全国法院系统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并建立了中国裁判文书网,要求各级法院公开裁判文书。不过,打开“各级法院”一栏,尚未能找到军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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